深圳商报讯 (记者 谢惠茜)股权众筹监管办法终于浮出水面。昨日,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非公开发行的性质、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投资者的界定和保护、融资者的义务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界定。深圳商报记者注意到,该《管理方法》要求股权众筹投资者必须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这意味着股权众筹的门槛并不低,草根一族或许再也不能玩众筹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首个出炉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稿。
在该《管理方法》中,证券业协会将股权众筹平台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电子媒介)为股权众筹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协助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管理方法》提到,股权众筹平台首先应当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并申请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众筹平台要符合“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等一系列条件。
与此同时,《管理方法》明确规定股权众筹应当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记者注意到,《管理方法》还对投资者范围增加了“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一方面避免大众投资者承担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合格投资者尽可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不过,关于融资者(即项目方),《管理办法》仅要求融资者为中小微企业,不对融资额度作出限制。
该《管理办法》的出炉,使得整个股权众筹行业瞬间沸腾起来。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对于今年被推上风口浪尖的股权众筹行业来说,政府介入当然是个利好。
不过,天使客创始人石俊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征求意见稿中,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人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这对于目前参与股权众筹的个人来说,是一个相对较高的要求。
(谢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