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心一称,证监会将有效解决民事赔偿诉讼面临的实际问题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表示,法治是资本市场善治的根基,当前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面临良好的历史机遇。他提出,应以发行注册制改革为核心,推动修改完善市场基础性法律制度等工作,同时推动形成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新常态。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27日在北京举行,庄心一是在出席该论坛,发表题为“法治是资本市场善治的根基”的主题演讲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此次论坛以“依法治市: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选择和推进路径”为主题,对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强化资本市场法治监管进行了深入研讨。
庄心一表示,法治是资本市场善治的根基,与其他领域相比,资本市场更加需要形成共同规则,更加强调普遍遵守规则,更加难以容忍不按规则办事。实践当中,法治引领、推动和保障了资本市场发展;同时,资本市场的法治实践也推动了我国法治的进步与发展。
“当前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面临良好的历史机遇;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必须更加重视法治作用,全面实现资本市场法治化。”
庄心一指出,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将着重关注五个方面。
即:以股票的发行注册制改革为核心,推动修改完善证券法等市场基础性法律制度;以监管转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以解决投资者经济利益救济难题为目标,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和利益补偿机制;以公开透明为原则,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以构建创新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关系为手段,形成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新常态。
庄心一表示,市场广泛关注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绝不仅仅是股票发行方式的简单变化,而是事关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理念的基础性重大变革。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注册制的做法,一致的要求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监管者关注的是信息披露的质量,并不负责对发行人及其证券进行价值判断,发行时机、价格也完全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他说,证券法修改是注册制正式实施的前提,证监会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对证券法的修改工作,通过对现行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调整,明确厘定注册主体、注册要求以及注册程序等安排,特别是要从法律上清楚界定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不同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职责边界,严格落实发行人的诚信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
同时,将丰富和强化监管机关的执法措施和执法手段,完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制度,为坚决惩治注册信息虚假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
在谈到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时,庄心一表示,证监会将在学会并敢于运用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及方式、严打违法违规的基础上,继续把该放的审批项目放开、放到位,最大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对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要降低门槛、优化程序、公平透明,进一步简化审批方式,方便当事人。
“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发生时,投资者最关切的往往是经济损失能不能挽回,而这恰恰是目前投资者保护的薄弱环节,也是下一步必须加强的重点工作。”
庄心一说,下一步证监会还将推动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有效解决民事赔偿诉讼面临的实际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和解试点;不断提升行业调解专业化水平,推动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诉调对接、仲调对接。
在市场透明度建设方面,他表示,证监会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区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不同特征,建立差异化的披露要求,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规范和约束市场主体及监管机关双方的行为。
此外,庄心一还特别提到市场创新与法治的关系,认为二者须实现动态平衡、良性互动。一方面,市场所有改革创新都须于法有据,改革创新应当尊重法律权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另一方面,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引导和保障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