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1月27日訊(記者 楊威 劉一震) “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實現居民人均收翻番備受各方期待,有專家近日呼吁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一萬元,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26日在接受中國網財經頻道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提高個稅起征點對於收入差距的調節功能有限,調得越高對於較富裕人群反而有利。因此,他認為目前的關鍵是治理“富人的問題”,封死富人漏稅渠道。
個稅起征點上調至1萬元已具備條件?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確保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隨后,在日前舉行的國際金融論壇第九屆全球年會上,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原主任王健提出將“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范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提高個稅起征點,對社會“有百利而隻有一害”。其中,“一害”就是稅收增長幅度可能稍有所下降,但完全是財政可以承受的。
王健認為,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提高個稅起征點比實行綜合稅容易。減稅有利於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調整個稅的累進率,就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於培養中產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收入12萬元正好是相當於月收入1萬元,從財政部門的個稅征繳規定出發,1萬元也是有依據的。
此前,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該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涉及四個方面的內容調整,包括減除費用標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此外,還適當擴大了低檔稅率和最高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今年9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一周年。據財政部測算,工薪收入者的納稅面將由約28%下降到約7.7%,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有6000萬人不需要繳納個稅。改革實施前四個月,減輕居民負擔550億元。
不過,財政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受到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准的翹尾減收因素基本消失, 10月份全國財政收入10444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255億元,增長13.7%,其中個人所得稅386億元,同比增加34億元,增長9.6%,個人所得稅增幅由降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