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仁國,眾所周知的一個身份是貴州茅台酒業董事長,殊不知,他還有一個“無冕之王”的身份——記者,而且已經當了四年之久。
不過,12月3日,中國記者網公告欄《關於持記者証人員名單的公示》顯示,經初步核實,消費日報社通過報送虛假材料,違規為企業人員袁仁國申領新聞記者証,並連續多年為其辦理年檢手續﹔目前,新聞出版總署已責令其注銷10人違規持有的新聞記者証。
上個月,有媒體曝出了袁仁國隱藏了四年之久了記者身份。當時,有媒體通過查詢發現,編號為B11005701000059的《消費日報》的記者証為袁仁國持有,從照片和年齡推斷上看,此人與貴州茅台董事長袁仁國相似。該記者証顯示,發証時間是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都做了年檢。
這也得到了《消費日報》工作人員的証實。該報社有關工作人員王女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確認茅台董事長袁仁國為《消費日報》記者一事。不過她表示“這是有歷史原因的”。 王女士介紹,在很多年前,袁仁國作為特約記者給報社供稿。
值得注意的是,《消費日報》西南頻道網站上的信息顯示,該報社理事會副理事長除了報社領導外,還有不少企業高層,其中包括袁仁國、原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韓召善等。不過,其他企業高層,卻沒有一個獲得記者証。
為此,袁仁國也得來一個“最牛記者”的稱號。不過,即便是再牛的記者,按照《新聞記者証管理辦法》,其行為也違反了相關法規。
根據2009年頒布的《新聞記者証管理辦法》的第九條,要想領取記者証,先得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第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第二,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獲得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新聞採編從業資格﹔第三,在新聞機構編制內從事新聞採編工作的人員,或者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從事新聞採編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聞採編工作經歷的人員。而且條例專門強調:本條所稱“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是指新聞採編人員與其所在新聞機構簽有勞動合同。按照這個標准,袁仁國領取記者証顯然是不合乎規定,且其行為已經違反了規定。
至於最大的疑問——堂堂茅台董事長為何青睞於記者的身份,目前仍不得而知。茅台方面也未給出任何回應。(記者 史燕君)
(來源: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