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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部分節假日安排被指涉嫌違反勞動法

裴曉蘭

2012年12月14日08:17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國務院公布的2013年節假日安排近日引起了廣泛關注。昨天,律師韓甫政表示,其中部分放假調休安排導致勞動者一周連續7天上班,這與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相沖突,與人們已形成的工作、生活習慣不協調。昨天,他上書國務院辦公廳,建議予以修改。

  一周連上7天班涉嫌違法

  韓甫政稱,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3年眾多勞動者將面臨1個連續8天上班,3個連續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

  韓甫政指出,我國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証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他認為,根據以上具體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每周隻工作5天,特定情形下用人單位也必須保証勞動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時不間斷的休息。

  “按照‘通知’安排,元旦節后連續8天上班,春節節后連續7天上班。這8天和7天是跨越兩周,並不是在一周內連續,這兩次放假安排涉及對法律廣義和狹義的理解,所以我們姑且不論其是否違法。但是,勞動節之前的連續7天上班,端午節之前的連續7天上班,都發生在星期一到星期日的一周之內。”韓甫政說。

  他認為,一周之內7天連續上班,這顯然是置用人單位於涉嫌違反勞動法的境地,勞動者則因此被剝奪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權利。

  建議書已快遞給國務院辦公廳

  韓甫政指出,雖然勞動法規定,對勞動者的上班時間可以延長,但必須是勞動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法定情形。“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定,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不屬於行政法規的范疇,自然不能設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法定情形。”

  “雖然節假日安排不能做到讓人人都滿意,但首先不能違法。”韓甫政認為,從尊重民意的角度講,對於節假日的安排,有關部門其實可以採取類似聽証會的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基於此,他以一名公民的身份上書國務院辦公廳,對‘通知’中存在問題的放假調休日期安排予以修改,“我昨天把建議書快遞給了國務院辦公廳,希望收到對方回復。”

  本報記者裴曉蘭

  作者:裴曉蘭

(責任編輯: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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