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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未雨綢繆避免全球“稅戰”沖擊

2012年12月26日13:38    來源:中國証券報    手機看新聞

  為應對債務危機,一些發達國家打起稅收的主意,或向富人增稅,或打擊避稅和逃稅,或征收航空碳稅和金融交易稅。相關各方針鋒相對,全球“稅戰”此起彼伏,值得警惕。

  反避稅持久戰

  全球約8萬家跨國企業擁有100萬家跨國子公司,控制了全球50%的產值、60%以上的國際貿易額和90%的國際投資,但90%以上通過建立避稅地(港)控股公司、各種基金等避稅。避稅不同於逃稅,雖然合法但很不道德。控股公司避稅手法復雜且巧妙,但萬變不離其宗,主要技巧有二:一是控股公司將資產所在地登記在避稅天堂,然后把利潤的大部分歸到這些實體名下﹔二是各分部之間按照特定的價格進行跨境交易。二者結合起來,就是位於避稅天堂的實體按照很便宜的價格,從同一個公司設在其他地區的實體購買某種產品和服務,再高價將其賣出,從而實現免稅利潤。

  控股公司避稅案例可謂數不勝數。根據美國証交會數據,Google公司在過去5年至少避稅46億美元。有經濟學家稱,如果不避稅,蘋果公司過去11年需多繳稅24億美元﹔亞馬遜英國業務11年營業額72億美元,僅繳100萬英鎊所得稅等等。跨國公司避稅惹來眾怒,發達國家正醞釀反避稅合作,拿避稅天堂開刀。德、英、法推動的“阻擊稅收出走”一攬子措施,有望在明年的G20財長會議上亮相。避稅與反避稅將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斗爭。

  2010年12月我國內外資企業稅收政策統一后,跨國公司不能享受超國民待遇的稅收優惠政策,我國面臨避稅的壓力增大。因此,需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完善反避稅制度,提高反避稅效率,保障稅收安全。

  航空碳稅成拉鋸戰

  歐盟以“保護環境,減少碳排放”為由推動航空碳稅,單方面決定對進出歐盟的外國航空公司征收碳稅,這不僅不符合國際規則,更沒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現實而實施有區別的責任,自動議起就遭到反對。從中俄政府發布反對歐盟將航空碳稅納入碳排放交易系統的聲明,到代表美國航空業的“美洲空運協會”將歐委會訴諸法院,再到26國聯合制定“報復性”方案,航空碳稅面對的外部壓力步步升級。今年9月,德、法、英、西等國的經濟部門反對單獨征收航空碳稅。11月,歐盟宣布暫停航空碳稅一年。

  在強大外部壓力和“報復威脅”下,歐盟暫時妥協。然而,一旦外部環境緩和,航空碳稅問題又會升溫。因此,我國需加快技術創新,減少碳排放,提高航空業競爭力。廣大發展中國家需團結起來共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碳排放領域堅持區別責任原則,避免航空碳稅成為制約發展中國家產業升級和國際貿易的障礙。

  金融交易稅吹響號角

  今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同意法德等11個成員國設立金融交易稅,這11國GDP約佔歐元區的90%。金融交易稅是一種印花稅,具有“寬稅基、低稅率”的特點。金融交易稅不針對特定金融機構,是對外匯、股票、債券和衍生工具等金融產品的交易征稅,用者自付,課稅對象十分廣泛。其中,股票和債券交易稅率為0.1%,金融衍生品交易稅率為0.01%,雖然稅率較低,但由於交易量大,收入很可觀。對於財政捉襟見肘的國家,金融交易稅的誘惑力很大。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美歐等政府部門被迫救助那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機構,耗費了大量納稅人的錢,招致公眾對金融部門和政府的不滿,此時開征金融交易稅,可以“拔得很多鵝毛,還不用聽鵝叫”,阻力較小。

  總體而言,金融交易稅是對金融自由化的否定,有利於金融相對落后的新興經濟體抵抗“熱錢”的沖擊。征稅權是一國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眾多國家很難在金融交易稅問題上達成一致。其他國家需未雨綢繆,採取必要的對沖措施。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高偉

(責任編輯:聶叢笑、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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