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項措施降低流通費用 農貿市場房產稅三年免征
據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降低流通費用10項政策措施,審議通過《征信業管理條例(草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用水用電價格。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用電、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用水執行工商業用水價格的較低標准或非居民用水價格。
(二)規范和降低農產品市場收費。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市場按保本微利原則從低核定收費標准。全面實施收費公示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要開設專門區域,供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自產鮮活農產品。
(三)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和惡意佔壓供應商貨款。制定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規。
(四)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深入推進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降低偏高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標准。抓緊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完善通行費形成機制。制定收費公路信息公開辦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五)加強對公用事業延伸服務的收費監管,規范清理初裝費、維修費、材料費、檢驗費、代理費等費用,公示收費標准。盡快優化和調整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准。
(六)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監管。
(七)開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3年起三年內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八)保障必要的流通行業用地,優先保障農產品市場和便民生活服務網點用地。鼓勵各地開辟免費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場。
(九)規范交通運輸領域執法行為。為物流配送車輛提供通行便利。
(十)建立健全流通費用調查統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