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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擬簡化反壟斷審查程序 審理期有望低於30天

2012年12月28日07:55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商務部反壟斷局昨日通報了今年反壟斷工作情況。據商務部反壟斷局局長尚明在會上介紹,今年截至目前,商務部附條件批准經營者集中案件6起,為2008年以來最多。為提高辦案效率,經營者集中簡易審查程序預計將於明年出台,屆時相關案件審理期將有望低於30天。

  反壟斷審查數量攀升

  據介紹,自反壟斷法實施以來,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案件數量從2008年的17件上升至目前每年200余件。截至目前,2012年商務部共收到經營者集中申報201件,立案186件,審結154件,基本與去年持平。在今年已審結的案件中,無條件批准142件,佔總量的92%,立案后撤回6件,包括谷歌收購摩托羅拉案、沃爾瑪收購紐海控股案在內的6起經營者集中被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

  尚明說,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案件數量不斷攀升,為提高辦案效率,商務部正推進配套立法,擬對明顯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目前正在推進《關於經營者集中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查的暫行規定》的制訂工作,預計相關法規明年就可出台,屆時上述類型案件審理期將有望低於30天。

  而據記者了解,目前,所有此類案件審理期往往會超過30天。

  目前審查時間可達180天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四章,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申報辦法》、《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執法機構應當自收到符合法律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對申報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初步審查,做出是否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執法機構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90日內審查完畢,做出是否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在法定情形下,執法機構可書面通知經營者,延長上述審查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而商務部的立案審查是建立在申報人提交的文件和材料齊備的前提下的。如果再加上申報人補充文件材料直至達到商務部要求的時間,可以想見,適用普通程序的經營者集中審查,注定要讓申請人熬過一段不會短暫的時間。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桑百川認為,經營者集中案件數量的增多一方面反映了全球范圍內跨國公司之間合作、整合的加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國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不少國內企業與外資企業加快合作以提高自身經營能力,贏得市場份額。

  小知識

  根據2008年施行的《反壟斷法》和國務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反壟斷法》的具體執行和監管,主要由發改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三個部委負責,並各有分工。其中商務部負責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

  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經營者合並﹔(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記者沈瑋青)

(責任編輯: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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