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桃仁國標出台 再以美國大杏仁名義銷售違法--財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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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桃仁國標出台 再以美國大杏仁名義銷售違法

胡笑紅

2013年01月06日07:37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本報訊(記者胡笑紅)本報去年11月20日以來獨家揭秘“美國大杏仁並非杏仁實為扁桃仁,欺騙中國消費者數十載”的系列報道后,一度被有關部門擱置的扁桃仁行業標准終於獲得備案,昨天,國家標准委員會官網公布,《熟制扁桃核和仁》、《堅果炒貨食品術語》、《堅果炒貨食品分類》三項行業標准已於2012年12月31日通過國標委備案。專家表示,標准的出台,為消費者維權、有關部門的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

  記者昨天注意到,標准號為SB/T 10670-2012、SB/T 10671-2012、SB/T10673-2012的三個標准,從去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何一個去年6月實施的標准直到今年年初才公告獲得備案?原來,該標准極大地觸動到進口商的利益問題,從而在業內引發了激烈的“斗爭”。

  去年3月,商務部發布公告,由中國堅果協會牽頭完成的《堅果炒貨食品術語》《熟制扁桃核和仁》兩項行業標准於2012年6月1日起執行。據了解,在該標准中,對市場上高價旺銷的美國大杏仁做了更正——其實為“扁桃仁”。就是這一科學的定義,引發了隸屬於商務部的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的強烈反應,其於2012年5月向商務部市場建設司發去的一封函件稱:“最近制定的《堅果炒貨食品術語》中對‘美國大杏仁’的定義違背了事實、海關分類以及幾十年的商業慣例,遭到樹堅果行業企業以及美國加州杏仁協會的強烈反對……科學証明‘美國大杏仁’是杏仁而不是桃仁。我會希望近期能對《堅果炒貨食品術語》重新進行修改與完善,呼吁保留‘美國大杏仁’一詞。”故此,都已公示實施的上述標准的備案被有關部門人為擱置,而這也成為原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以及進口商不願將“美國大杏仁”更名為“扁桃仁”的理由。

  “其實,即便行業標准不出台,也根本阻止不了‘美國大杏仁’在中國更名的步伐。”中國堅果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因為我國有強制性國標規定,從去年4月20日起,所有預包裝食品必須在包裝上標明產品的真實屬性。“有關方面以前阻撓標准出台,無非是僥幸地認為‘沒有標准可依,那麼仍然可以叫做‘美國大杏仁’繼續欺騙消費者。”一位專家向記者表示,此次標准的出台意義非常重大,為各方提供了一個法律依據:一方面,加工企業一定要按照標准正確命名﹔另外,工商執法部門對市售產品可以據此執法,而其對市場上銷售的扁桃仁仍稱為“大杏仁”的產品視而不見的話,就是“不作為”﹔同時,被欺騙了幾十年的中國消費者也可以拿起標准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此前,有律師在深圳發起公益訴訟,狀告沃爾瑪銷售‘美國大杏仁’涉嫌欺詐,但是沃爾瑪在上月開庭時卻堅稱‘美國大杏仁’就是‘杏仁’。”上述專家昨天表示,如果說那時還無法律依據的話,那麼標准的出台直接表明沃爾瑪的說法完全是歪曲事實。

  記者昨天在市場發現,實為“扁桃仁”的產品仍然標為“美國大杏仁”。

(責任編輯: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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