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1月4日文章,原題:中國因液晶面板價格案對LG、三星罰款 周五,中國加入全球打擊電腦和電視用液晶面板制造商價格壟斷的行列,對韓國的三星和LG以及四家中國台灣地區企業處以高額罰款。
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串通推高液晶面板價格,造成電子產品制造商的成本上升,液晶面板制造商已被美國和歐洲監管機構處罰,罰款總額超過30億美元。美國法院已判處12名高管入獄。中國發改委表示,中國要求LG、三星及四家台灣企業支付3.53億元人民幣(約合5600萬美元)。
世界上幾乎所有的移動電話和個人電腦都是在中國組裝,因此中國制造企業成為韓國、台灣及其他亞洲國家和地區液晶面板的主要消費者。中國對三星的罰款總額為1.01億元,LG為1.18億元。台灣企業的罰款分別為:奇美9441萬元,友達光電2189萬元,中華映管1620萬元,瀚宇彩晶24萬元。
發改委聲明稱,相比歐美,中國的罰款數額小得多,因為中國是依據《價格法》對本案的價格壟斷行為進行處罰,罰款基數是這些企業的違法所得。而西方監管機構則是依據該國反壟斷法進行處罰,罰款基數是涉案企業銷售額,罰款金額比較大。但中國不能這樣做,因為中國的《反壟斷法》於2008年頒布,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作者馬舟)
韓聯社網站1月4日文章,原題:三星、LG因壟斷在華被罰3500萬美元 這是境外企業首次因反壟斷問題在中國遭罰。總罰款中,1.72億元作為多付款退給了康佳、長虹等九家電視機制造商。
發改委一位官員表示,2001年至2006年六年時間裡,韓國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生產企業共召開53次“晶體會議”,針對全球市場交換液晶面板市場信息,協商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液晶面板時,涉案企業依據晶體會議協商的價格或互相交換的有關信息,操縱了液晶面板市場價格。涉案企業的價格壟斷行為損害了國內彩電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這六家企業已承諾嚴格遵守中國法律,進行公平競爭,並對中國國內的電視機制造商延長無償保修服務期限。▲
(張博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