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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見黃燈隻要停住就不處罰

王姝

2013年01月05日07:4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公安部:見黃燈隻要停住就不處罰

  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已實施4天,對闖紅燈、開車打電話、不系安全帶等行為進行嚴格處罰,得到人們擁護。不過,其中關於“搶黃燈”扣6分的規定引發爭論,焦點集中在如何界定“闖黃燈”,什麼車速過路口才能不闖,變黃燈前是否加提示,以及路口減速等黃燈是否會添堵等幾個問題上。對此,公安部相關負責人做了相應解釋。

  疑問1

  闖黃燈怎樣界定?

  1月2日上午,在亦庄榮文化園西路,一輛轎車由西向東行駛,駛至該路和榮華北路的交叉路口時,正當車主打算左轉的一剎那,路口信號燈由綠變黃,但車已超出停車線一米多,雖然急剎車,但慣性讓整個車身都過了線。擔心“扣6分”,停在線外的車主試圖將車倒回線內,但后車已在線內“佔位”,“無法回頭”的車主隻好尷尬地停在線外。車主很糾結。這樣算不算“闖黃燈”?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

  見黃燈隻要停住就不罰

  按123號令,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這包括闖紅燈和闖黃燈。

  黃燈原本是對司機以警示、對交通以緩沖。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規定,是因為近年來在黃燈時區內發生了不少交通事故。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識,甚至使原本是警示燈的黃燈變成了“加速預告燈”。

  按國際慣例,黃燈亮時應停車,不停車屬於違章。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繼續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剎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隻要停住就不處罰。

  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

  新規初期以教育為主

  目前有關闖黃燈的問題被社會高度關注,也引起了一些對新規的誤解。駕駛員不用過於擔心,新規的實施初衷是嚴格管理駕駛員不良行為,新規實施初期,交警對不良的駕駛習慣也會以教育為主。目前北京還沒出現因“闖黃燈”被處罰的案例。

 

(責任編輯:李海霞、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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