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3
是否應該加“綠閃”?
目前,在深圳等少數城市信號燈黃燈亮前,綠燈會出現亮閃幾次的提示,如深圳,司機可以提前預知,及時剎車減速。但大多數城市信號燈並沒有如此設置,綠燈變黃燈無提示,很難解決“闖黃燈”問題。
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
“綠閃”與黃燈功能一樣
綠燈閃爍在設計上沒問題,但是閃兩下,其作用就和之前的黃燈功能一樣了,而黃燈也成了紅燈。
目前,北京採用超大的中央處理器控制信號燈,比如一個路口根據車速等實際的路況,採取隨時變換信號燈時間,如果再換回之前的倒計時就太機械了,反而會影響交通,所以交管部門稱安裝倒計時是倒退。
一線交警:
加“綠閃”降低了通行率
黃燈本身就起到緩沖減速作用,已經有4秒時間,如果加綠閃,等於延長了這個緩沖時間,降低路口的通行率,不應該加“綠閃”。
紅燈禁行和綠燈通行的信號指示已經很明確,加綠閃反而給駕駛人帶來不便也容易引起視覺錯覺。
(責任編輯:李海霞、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