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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派出所長以高額提成鼓勵警察違規罰款籌經費

李卓洋

2013年01月06日07:37    來源:西安晚報    手機看新聞

  昨日下午,雁塔區人民法院對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廟派出所原領導李財、劉長樂涉嫌貪污,及其二人與民警劉鋒杰、柏根貴,輔警王衛成等涉嫌濫用職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三年到一年有期徒刑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7月起,時任胡家廟派出所所長李財與時任胡家廟派出所教導員的劉長樂商議,通過給民警高額提成的方式鼓勵民警違規罰款,以此來籌集經費。在經濟利益驅動下,胡家廟派出所民警劉鋒杰、柏根貴與輔警王衛成、社會閑散人員王付生利用色情場所的賣淫女引誘嫖客,再將嫖客抓獲進行處罰,而對賣淫女及色情場所不作處罰。同時,李財和劉長樂利用職務便利,以過節費和看望上級領導等名義,侵吞私設“小金庫”內的大量資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財、劉長樂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李財、劉長樂、劉鋒杰、柏根貴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伙同王衛成、王付生超越職權,違反規定處理公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屬共同犯罪。

  昨日,雁塔區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被告人李財犯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100萬元﹔被告人劉長樂犯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被告人劉鋒杰、柏根貴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一年又三個月,王付生、王衛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新聞回顧

  嫖客抓走后不久賣淫女被放回

  今年8月,市民張先生反映,自己在東郊華清路一家中藥足浴店准備找賣淫女時,被一名穿警服的男子和兩名便衣男子帶上一輛面包車(該車無后車牌),交了3000元罰金,沒有任何處罰証明。

  對此,有媒體記者進行了暗訪。暗訪視頻顯示,男顧客剛進店不到20分鐘,足浴店外就會來一輛隻有前車牌號為陝AE5882、沒有后車牌的面包車,車上三個男子,一個穿著制服,兩個便衣,其中一個拿著警棍,將嫖客和賣淫女帶上面包車。“執法”剛結束,足浴店關燈關門,但是短短一分鐘后,又開門繼續營業,此前被帶走的賣淫女,20分鐘內就會自行回到足浴店。對嫖客的罰款地點,就在派出所大門口。

  節目播出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市公安局成立調查組進行詳查。2012年12月17日,此案在西安市雁塔區法院開庭,包括公安新城分局胡家廟派出所原所長、原教導員在內的6名被告人出庭。

(責任編輯:喬雪峰、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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