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華煤化工項目被環保部叫停被罰款10萬元
日前,環保部在其官網上公布對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公司包頭煤化工分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該公司的煤制烯烴項目未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法中關於“三同時”制度的規定,對其煤制烯烴項目進行停產,並處以10萬元罰款。受事件影響,昨日中國神華(601088)股價低開低走,全天跌1.11%。
環保部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包頭煤化工分公司的煤制烯烴項目於2005年3月經環保部環評批復后,於2010年6月投入試生產,至今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其間,環保部於2012年10月26日告知包頭煤化工分公司違法事實及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包頭煤化工分公司於2012年11月12日進行了陳述說明,但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証申請。包頭煤化工分公司曾表示對存在的問題正在進行整改,承諾於2012年12月完成環保“三同時”驗收工作,懇請免於處罰。但直到2012年12月底仍未完成“三同時”驗收工作。
項目總投資高達170億元
根據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公司主頁的介紹,神華包頭煤制烯烴項目是世界首套、全球最大煤基甲醇制烯烴工業化示范工程,核心裝置採用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DMTO(甲醇制低碳烯烴)工藝技術。主要生產裝置包括:180萬噸?年甲醇裝置、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MTO)裝置、30萬噸?年聚乙烯裝置、30萬噸?年聚丙烯裝置。
資料顯示,該項目總投資達170億元。2012年上半年,項目實現銷售收入31億元,被業內認為是第一個進入商業化運營並取得較好效益的煤制烯烴項目。
受這一事件的影響,昨日中國神華股價低開低走,全天下跌1.11%,收報24.12元。不過有投資者對於中國神華股價受到這一事件影響感到很冤枉,稱中國神華股價“躺著也中槍”。
實際上,此次受到處罰的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公司包頭煤化工分公司並不包括在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中國神華與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同為中國神華集團子公司,其中神華集團擁有上市公司72.96%的股份,為控股股東。而神華煤制油化工公司則是神華集團的所屬全資子公司。
上市公司正籌備收購該煤制烯烴項目
中國神華與此次涉事的煤制烯烴項目直接的聯系是,目前上市公司正在謀劃收購該項目。中國神華最早於2012年5月24日發布公告稱,決定啟動收購控股股東神華集團旗下的部分資產,具體包括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及陝西神延煤炭有限公司的股權或資產。到2012年底,中國神華又發布公告稱, 考慮到原擬收購資產規模較大及平穩公司現金流等因素,決定將擬收購資產范圍確定為與煤制烯烴業務相關的股權或資產。有投資者擔心,如果這一事件久拖不決,可能會給收購帶來影響。
昨日下午,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公司對該事件作出回應。包頭分公司在收到處罰決定后,已經按要求繳納罰款。包頭分公司收到環保部“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正在研究提請行政復議,將盡快向環保部書面匯報。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