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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土地入市或許不再是一個憧憬

項崢

2013年01月29日09:26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手機看新聞

近日,一則關於深圳市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的報道引發了市場極大關注。不少專家認為此舉開創了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的先河,是在打破政府壟斷土地出讓制度的重大制度創新。盡管此后深圳市政府對此進行辟謠,指出這是媒體對政策的重大誤讀。但不管怎樣,無論是何種范圍、何種限制的農村集體土地,一旦入市交易,就是在創造歷史。應該看到,當前我國城鎮化正加快推進,土地出讓制度也會隨之不斷變革與創新。或許不久的將來,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將不再是一個憧憬。

目前看,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有著現實強大的需求。一是適度規模經營的現代化農村經濟生產方式,迫切需要打破我國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諸多障礙。我國人多地少,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必須要實現農村集體土地在空間上的優化組合,否則加快農村經濟生產方式轉變隻會是一句空談。二是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也是籌集城鎮化建設資金的重要途徑。據測算,未來十年我國城鎮化建設資金規模將超過30萬億元。在當前我國地方政府財力日益捉襟見肘的現實壓力下,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也是政府讓利於民,加快推進城鎮化的一個可行舉措。特別是農民進城轉化為市民,需要給予市民相同的城市社會保障,這筆資金完全可以通過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來解決。三是可以有效緩解城市建設拆遷的阻力。眾所周知,拆遷難已經成為當前我國城市建設的現實難題。因拆遷補助未能滿足拆遷戶心理需求所引發的社會群體性事件,正日益成為威脅我國社會安定的一大消極因素。而允許農村集體組織進入土地一級開發市場,可以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解決拆遷費用合理定價難題,避免發生拆遷糾紛或暴力抗法事件。四是增加房地產市場供應,抑制城市房價過快上漲。雖然國家再三重申小產權房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但因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導致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的小產權房需求巨大,且現實建設規模也不小。作為客觀存在,也需要正視並積極對待。

盡管如此,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並非一蹴而就。應該看到,當前國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有著深厚的歷史傳統和現實考慮。歷史上,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就是土地。即使是現在,我國農村人口依然佔據主要比重。雖然現在農村富余勞動力可以去城市打工,掙得額外收入,但農村集體土地仍然是農民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東部沿海地區大量工廠倒閉或減產、停產,就業機會明顯減少,導致大量農民工返鄉。這充分說明,在我國社會保障還不健全,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缺失的大背景下,農村土地事實上發揮了保障農民基本生存條件的基礎性作用。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那就意味著廣大農民要放棄土地的最基本保障作用。一旦轉型失敗或失業,將成為整個社會的負擔,而這恐怕是當前國力所不能承擔的。

因此,深圳市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雖然對入市土地的范圍和條件有所限制,但畢竟是已經走出探索試驗這一步。不管最后成效如何,它給市場提供了一個新的選擇,給予我們一個嶄新的觀察與分析視角和總結經驗的機會。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加快推進,以及土地出讓制度的改革創新,或許在將來,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可以自由入市交易。

必須要實現農村集體土地在空間上的優化組合,否則加快農村經濟生產方式轉變隻會是一句空談。 

(責任編輯: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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