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當今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費國,中國的能源消費政策對自己甚至全世界的影響都顯而易見。1月3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
會議提出,要立足於轉方式、調結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加快形成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雙控制的新機制。會議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的預期目標:到2015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0億噸標准煤左右,用電量控制在6.15萬億千瓦時左右。
對能源消費的“雙控制”,正是發展轉型的題中之義。“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控制能源消費 倒閉發展轉型
3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為實現發改委所提出的控制目標,必須切實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分解落實機制。把總量控制目標科學分解到各地區,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負總責。強化企業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責任。
(二)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科技創新。完善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電價定價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和煤電價格關系,完善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推進資源稅改革,強化能源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嚴格控制高耗能產業。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扶持和壯大節能服務產業。
(三)完善法律法規和標准,做好能源統計與預測預警,適時組織開展全國能源統計普查。
(四)提高能源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引導居民合理用電,保証居民生活用電,嚴格禁止對居民拉閘限電。
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標准煤,要實現2015年40億噸標准煤的目標,未來5年能源消費年均增長率應控制在4.3%左右。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能源總量控制要求各個省份控制甚至減少能源消費數量,這相當於給地方經濟增長上了“緊箍咒”。地方政府出於對經濟發展的擔憂,可能在能源總量控制目標的分配上斤斤計較。因此,需要根據各地情況,合理分配地方目標。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投資協會能源中心專家張位平建議,國家應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總量和經濟發展情況,合理制定能源消費控制指標,要有針對性。
除劃定能源消費總量“紅線”外,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科技創新。完善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電價定價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和煤電價格關系,完善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改革是推動能源科學發展的強大動力。當前,我國能源發展確實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必須通過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加以解決。
張位平認為,理順能源價格機制,關鍵是要把能源比價調整好。如天然氣和石油的比價,和煤炭的比價,天然氣發電和煤炭發電的成本和價格比較等,要不斷改革調整,探索市場機制。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高世憲說,我國能源領域市場化程度相對於國民經濟的市場化程度仍然比較滯后。由於能源和民生密切相關,涉及利益群體復雜,改革的推進存在較大難度。“十二五”初期,我國在天然氣以及煤電價格的市場化改革方面已經起步。不可否認,現實的問題仍然很多,能源體制改革要堅定方向、逐步推進。(半月談網/記者 雷敏 安蓓 朱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