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反饋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慶正式啟動房產稅試點,至今已滿兩年。對於兩個城市的試點效果,業內人士多表示收效甚微。
上海5萬套個人住房需納稅
根據上海市公布的方案,房產稅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上海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購的住房。其中,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扣除,即對上海家庭超過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積才予以征稅。適用稅率暫定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根據上海市財稅部門公布的最新信息,2012年上海市稅務部門已對20.8萬套住房完成了房產稅的征免認定,其中應稅住房約3.7萬套,約佔已認定住房總數的17.8%。再加上2011年認定的近2萬套應稅住房,兩年來上海市共有5萬套個人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在稅金金額上,《關於上海市201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顯示,2012年上海房產稅24.6億元,完成預算的109.3%。
重慶房產稅一年征近1億元
重慶市的房產稅試點方案則不同於上海。重慶的征稅對象,是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其中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房產稅稅率則以房產交易價為征稅基數,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
目前,重慶市並沒有披露2012年的房產稅征收情況。2011年,重慶征收房產稅涉及9400余套住宅,總計近1億元,應稅率99.1%,但相對於重慶市去年2900億的財政收入,房產稅的增量幾可忽略。
房產稅影響更多在心理層面
“重慶和上海基本都是對新購住房征稅,並沒涉及存量房市場,征稅額及范圍並沒有大到調節剛需的目的,對整個市場的影響也非常有限。”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總監張大偉表示,從目前看,房產稅的影響更多體現在心理層面。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也表示,重慶房產稅只是對增量房和部分存量房征稅,而上海隻針對增量房征稅。由於征收范圍較窄,必然導致征收稅金有限,這部分資金還遠不足以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未來還需要對房產稅的征收范圍和征收方式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