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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財經眼系列二:

代表委員熱議收入分配 多人提及稅收杠杆

2013年03月06日10:36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3月6日電 (記者章斐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向大會報告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我們已經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政策,確保制度建設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有效解決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人均年收入實現大幅增長。改革開放30年(1978年-2007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了39倍﹔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了31倍。與此同時,我國的收入分配領域仍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規范,隱性收入、非法收入問題比較突出,部分群眾生活比較困難。

據統計部門的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的基尼系數為0.474。而按照國際標准,基尼系數一旦超過0.4,就表示收入差距處於較高水平,越過了貧富差距的警戒線。

前不久,國務院曾批轉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社部制定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若干意見》共分七個部分:一、充分認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二、准確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三、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調節機制﹔五、建立健全促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長效機制﹔六、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七、加強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

主要目標包括:城鄉居民收入實現倍增﹔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縮小﹔收入分配秩序明顯改善﹔和收入分配格局趨於合理。

代表委員:當前收入分配制度存明顯問題

民之所盼,政之所為。

兩會代表們紛紛就收入分配問題發表看法,提出建議,包括提高收入、改善分配制度、稅收調節、提高農民收等方方面面。

“這包含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差距、貧富差距擴大越來越突出﹔二是現在收入分配不公引發社會關注。因此,全社會對收入分配的改革有著越來越多的期待。”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說。

“當前我國的收入分配是存在明顯問題的。”全國政協委員、華東師范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表示,對於企業而言,國家規定了最低工資以保障雇員基本利益。“但是企業中有國企和央企,在壟斷性行業的國企、央企裡,員工普遍收入高,領導的收入就更高了。還有,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明文規定的工資是很少的,但其他‘隱性收入’較高。這種高收入很容易引起社會其他群體的不滿。”

“部分人的富裕掩蓋了貧窮問題,這是很可怕的事情。”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縣長韓永東是土生土長的撒拉族人。他直言,媒體現在多數關注的是城鄉收入差距大。其實,收入分配改革還要多重視農村之間的收入差距。

效率與公平並重、解決地區差距是改革重點

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認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放在初次分配改革,應該效率與公平並重。“最大的公平在初次分配中體現為兩點:一是讓農民有產權,有財產收入﹔二是在市場競爭中,保護弱勢一方。”

他同時表示,二次分配也重要,當前尤其需要逐步實現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盡快消除“二次分配不但不能縮小一次分配后的收入差距,反而擴大了一次分配后的收入差距”這種不合理的現象。

全國政協委員陳世強認為分配的均勻性首先要解決地區差距。“近年來,中央和國務院一直在治理分配均勻性。分配的均勻性首先要解決地區差距,隻有縮小中西部地區與發達地區的差距,縮小城鄉差距,東部西部、城鄉分配才能均勻。特別是近年來農民工的收入在不斷增加,他們已經成為第二代新城市人。”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在談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時表示,改革要讓各個利益集團、不同社會群體在決策過程中都能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都能參與博弈,讓博弈規則更公平才是重點。

從稅收調節、收入倍增、收入陽光化等處著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曾撰文提出八點關於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建議。其中包括,通過完善個稅、房地產稅,適時開征遺產稅,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等措施調節和相關的收入分配。

他還說,“在改革中消除部分行業的多度壟斷因素,提升相關收入分配制度規則的透明度,對於並非由市場競爭性機制產生的國企高管的薪酬和職務消費要加強上限約束和規則管理,對於“勞務派遣工”的待遇保障問題,應強調規范、透明和適當提高標准。”

他還提到,“在收入分配和財產配置的通盤視野之下,加強對非工資收入和財產性收入的引導和管理,嚴厲打擊貪贓枉法、權錢交易、行賄受賄、走私販毒、偷逃稅收等相關的黑色收入,清理整頓規范種種“灰色收入”,其中合理的、需修正的,都應陽光化﹔不合理的則應予以取締。”

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汽車董事長李書福建議繼續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現在的計稅工資是3500,翻翻的話最起碼要7千,所以現在最低的計稅工資還是要提高。”此外他還說,“不一定現在按照每一個人來交稅,最合理的科學的應該按照家庭收入的總和,扣掉家庭的費用,剩下的錢去交稅。”

全國人大代表、TCL集團的董事長李東生認為“通過稅收調節來平衡社會稅收公平,用更公平的稅收制度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在這方面的工作仍有很大空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建議國家出台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的規劃。“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中等收入群體要從目前的23%增加到40%,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從3億多人擴大到6億人左右。這樣才能形成有利於調整利益關系平衡、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同時拉動消費的‘橄欖形’社會格局。”

“目前農村村民的收入主要是財產性和貨幣性的,產業性的收入也就是經營性收入佔有的比例很低。事實上,產業性的收入是最穩定的,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夠大力發展農村產業,增加農民的經營性收入。對於缺乏勞動力的弱勢群體應加大貨幣性的補給。”韓永東說,“他們的生活負擔非常重。” 

(責任編輯:聶叢笑、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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