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一客戶在廣發銀行東莞分行厚街支行櫃台兩度取出共計8000港元假鈔,並稱該行欲私了。對此,廣發銀行昨日回應稱,由於該支行櫃員操作失誤未能辨識變造港元,目前已向客戶致歉並等額賠償,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客戶:因假港元同事被立案
昨日,在東莞做生意的石先生告訴記者,因為上周末有同事要回香港,他在廣發銀行東莞支行換了4000港元,面值均為1000港元。其中,同事拿了1000港元去買東西。隨后這位同事因在香港的商場使用假幣而被警方帶回警局並立案調查。
石先生稱,3月4日,他和幾位朋友再次來到該支行,他當場再取4000港元,並告訴櫃員仍然是假幣,櫃員再次予以否認。他和朋友當場報案,警察迅速到達現場。
據石先生透露,該支行人員承認假幣為支行所有,並表示可以私了,進行等額賠償並請石先生和朋友吃飯,同時把警察支開,此事當時未立案。
昨日,廣發銀行稱,該支行櫃員在此前辦理某項業務時收到變造港幣共1萬元,但因操作失誤未能辨識。支行已對客戶進行了賠退處理,並迅速向東莞市公安機關報案,向人民銀行、銀監等監管部門報告。
廣發銀行稱,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偵破,並加大對櫃員的業務培訓,確保此類情況不再發生。
此外,廣發銀行表示,如果香港司法部門需要証據,廣發銀行會派一位專員赴港解釋,並証明石先生同事的清白。
廣發行:因操作失誤未識別變造港元
據廣發銀行相關負責人稱,廣發銀行櫃員確實存在操作失誤,導致未識別變造港元。這種變造港元是在真的津巴布韋幣基礎上加印了香港匯豐銀行字樣。紙質、顏色、尺寸、防偽特征都與真港元極其相似。櫃台工作人員有相關培訓,但真正接觸的機會較少。港元的發行銀行較多,更新換代也較頻繁,工作人員收錢一旦不細心就容易中招。
昨日,石先生告訴記者,在廣發銀行櫃台換到的1000港元其實是半真半假,是在津巴布韋幣基礎上變造,然后加印上“匯豐銀行”字樣。不仔細辨別,也看不出來。隻有經常使用港元的香港朋友才容易辨別。
律師:提醒客戶當場驗錢
據了解,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條文規定,任何人制造、明知或相信一些鈔票或硬幣是偽制品,而保管、控制或將該鈔票或硬幣向他人行使或交付他人,最高可判囚14年。
昨日,記者致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李元起教授,他認為,這需要法律事實認定,如果假幣非廣發銀行櫃員變造,那麼,廣發銀行也是受害者。至於石先生的同事,雖然在香港司法部門留了“黑底”,但是,由於涉案數額隻有1000元,不會有嚴重處罰。
李元起認為,客戶要有風險意識,當場驗錢,否則離開櫃台后很難証明假幣為銀行所取。銀行擁有先進的驗鈔技術,但是,普通客戶很少有技術手段驗鈔,因此,必須當場驗鈔,杜絕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