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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副行長張紅力委員:通過立法來促進和保障金融穩定

2013年03月06日10:54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新華網北京3月6日專電(記者 華曄迪)作為擁有世界上發展最快金融體系的國家,中國是否有能力再次成功應對下一次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是否有能力繼續支撐實體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6日建議,國家立法部門應著手制定金融穩定法,通過法律的頂層設計來確保和促進金融穩定,提高我國金融體系抵抗風險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

  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然而瞬息萬變的國內外金融形勢,令我國金融穩定面臨不少挑戰和潛在風險。據張紅力介紹,目前我國金融體系仍以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比重雖不斷增加,但大量債券的實際持有者仍為商業銀行,風險並未從銀行體系充分轉移和釋放。一旦遭遇經濟下行期,銀行資產質量就會受到考驗。在全球經濟復蘇乏力,我國又正處於轉型期的背景下,防范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任務很重。

  另一方面,全球經濟金融政策和秩序調整也會對我國的金融穩定造成影響沖擊。美國數次量化寬鬆政策的推出,歐債危機及日本的匯率戰,都對我國外匯儲備安全和金融穩定形成負面影響。

  “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較為完整的金融法律體系,但金融業日新月異、金融市場瞬息萬變,現行法律體系已經出現一些未能覆蓋但又亟須法制保障的立法盲區。”張紅力說,“國際金融危機之后,金融市場比較發達的國家紛紛出台專門的金融穩定法。而我國當前立法體系中隻有中國人民銀行法原則上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有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

  張紅力指出:“隨著金融行業混業經營的深化,進一步轉變金融發展方式,深化金融改革,鼓勵金融創新,改進金融服務,加強金融監管都需要一個頂層設計,去解決諸多體制性、機制性、結構性等深層次矛盾。因此,當下制定金融穩定法非常必要,刻不容緩。”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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