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決定,今年二季度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傍名牌”專項執法行動,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涉案金額巨大、案情復雜、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大要案件。
“傍名牌”是指借助他人知名字號或商標的市場信譽,通過搭便車的方式,制造市場誤認、混淆,爭取市場交易機會、獲取利益,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這次專項行動將以關注民生為切入點,重點查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家用電子電器、日用百貨、食品、建筑裝修裝飾材料、涉農產品等商品上發生的“傍名牌”行為,並對假冒馳名(著名)商標,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仿冒知名企業名稱等典型的“傍名牌”行為予以重點打擊。
工商總局表示,將加強對大要案件查處的督查和通報,根據企業舉報或有關省級工商局的請求,選取跨區域重大案件組織相關地方工商機關聯合查處﹔同時要求各地工商機關,狠抓大要案查處,按規定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嚴禁以罰代刑。
(責任編輯:孫博洋、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