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10日正式對外披露,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即將啟動,屆時,國務院組成部門將減少至25個。
這次改革,將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條件,堅定推進一些重點領域的機構調整﹔同時要充分考慮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復雜形勢和各種風險挑戰,保持國務院機構總體相對穩定。對有些長期存在、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通過職能調整解決,或適時通過必要的機構調整解決。
據悉,改革的重點是,緊緊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系,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實行鐵路政企分開,整合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食品藥品、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海洋、能源管理機構。具體內容為:
——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將鐵道部擬定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不再保留鐵道部。
——組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承擔﹔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單設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海洋局承擔。
——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將現國家能源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這次改革,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其中組成部門減少2個,副部級機構增減相抵數量不變。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5個。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經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后,國務院將對改革實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機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時間表,逐項抓好落實。抓緊完成新組建部門的“三定”工作,綜合設置部門內設機構,嚴格控制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分別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進行了六次規模較大的政府機構改革。(記者 郭金超 馬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