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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將終結多頭管理 長效機制仍需多方配套

2013年03月11日07: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啟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的改革可以說是最受民生關切的領域。改革的方向和原則是什麼,新的監管體制能否達到預期效果,政府監管之外如何更大地發揮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監管作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政協委員認為,要真正建立食品安全長效機制,此次機構改革或許僅是開始。

  多頭管理存弊端大部制浮出水面

  食品安全監管領域,新的格局將有望形成: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

  事實上,此前食品安全監管格局被認為是“九龍治水”,往往陷入“都管又都不管”的制度困局。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海南省委主委施耀忠認為,我國食品安全事件多發,一個主要原因是職能交叉,監管漏洞多。我國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門有13個,具有行政執法管理職責的政府部門有5個,容易出現食品安全監管的交叉或者空白,難於做到食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邵明立10日下午在分組討論會上說,2008年的機構改革中,藥監局還只是衛生部下面的副部級單位,綜合協調的難度非常大。這次把分散在各個部門的食品監管職能整合在一起,跟國際慣例接近了一大步,相比之前的“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有了比較大的改變。

  值得注意的是,農業部門的相關監管職能此次並沒有並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方案中提出,農業部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將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

  上述方案還提出,衛生部和國家計生委組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后,其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主要是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准制定。

  全國政協委員、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將風險評估和標准制定單獨拿出來放在衛生委,把立法和執法分開,這是目前很多國家的做法。另外,將標准制定、風險評估和監管全部放在一個部門裡面,實現更為集中的監管效果,這種做法曾經也被考慮過,同樣是可行的。

  技術、法律、標准支撐一個都不能少

  “多個部門管不好一個餐桌”一直被認為是食品安全問題的症結之一,通過此次“大部制”改革的推進,能否真正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各方對此寄予了較高期望。

  不過,《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到的委員以及學者普遍認為,食品安全不會一勞永逸,機構調整之外還需要多方面的配套,將來隨著新問題的出現,還需要通過不斷加強管理、機構調整和提高效率,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所長嚴衛星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這次的改革不能和上一輪一樣僅對職能進行簡單的劃分,要有一個整體的眼光,當前最重要的是提高監管的效率,不能絕對地說部門“少就是好”,關鍵是要明確誰來決策、誰來執行、誰來監管。食品安全監管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如果沒有很好的配套,監管很難做到位。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焦紅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著重提到了技術支撐的問題。焦紅說,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成立后,在協調任務和落實監管責任的情況下,下一步要加強相關技術隊伍的建設和整合檢測機構,從而加強技術支撐,真正做到對食品安全風險能夠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各大民主黨派對於食品安全體制的提案中,不少也提到了要完善法律法規和標准配套。

  九三學社中央提案稱,基礎法規不健全,食品安全配套法律規章不完善,銜接不順暢,懲處力度不足,違法違規成本低。食品安全標准不統一,仍存在缺失、滯后、重復以及相互矛盾等問題,科學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影響了監管執法效率。

  農工黨中央提案建議,要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相關國家標准、地方標准的修訂,將現有食品衛生、質量、農產品、行業標准清理整合為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國際食品標准體系接軌、滿足保障人民健康和貿易需要的食品安全標准體系。

  加強市場和社會監管形成“熱爐效應”

  在食品安全政府監管機構改革的同時,上述方案還提出要與市場和社會監管機制進行對接。根據該方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安全的食品是生產出來的,企業因此被認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然而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很多企業卻參與造假或者推卸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認為,在日美等發達國家,食品安全問題要像“熱爐”一樣,企業一碰就會燙到,再也不敢碰了。但中國企業在食品安全上的違法成本很低,還沒有形成“熱爐效應”。

  全國政協委員、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說“如何落實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機制,不是機構調整就能解決的,關鍵是要不斷加強認識和管理。”

  民革中央提案建議,在行業集中度提高的同時,要加強行業內龍頭企業、大型企業的監管力度,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是要加強產品的監控力度,採取更加嚴格的抽檢政策﹔二是懲罰措施更加嚴格,要加大企業違法成本,對於龍頭企業違法,實行嚴厲的懲罰制度,提高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企業的賠償金額,防止部分地方政府對企業的不正當保護。三是大力推動龍頭企業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建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體系。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認為,中國有2億多家小農戶和幾十萬家小作坊,食品安全問題無處不在,隻依靠政府監督並不現實。像美國的食品安全主要不是靠政府監管,而是依靠各種消費者組織的第三方監管。一旦企業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消費者組織就發起各種抵制活動,對企業有很大的威懾力。

  民建中央提案建議,引入食品工業食品安全的第三部門監督機制。建立第三部門體系結構,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標准的機構、食品安全的檢測機構、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機構、食品安全信用評估機構、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披露機構等,形成一個體系完整、結構完備的組織架構體系。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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