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打折、返券、送禮品的宣傳標語貼滿了商場的醒目位置,不是因為哪個節日的促銷活動,而是一年一度的“3·15”又要到了。
隨著消費者對“3·15”的關注程度越來越高,商家也似乎摸透了消費者的心理,瞄准商機,下大力氣來營造氛圍,不但推出各種打折促銷活動,還在裝飾室內環境上下了功夫。
據呼和浩特市一商場工作人員介紹,“3·15”是一年之中規模最大的一次促銷,消費者因為信任這個日子,購買物品也覺得放心。因此很多商家都會在這個絕佳的時機內最大限度地擴大銷售額,“3·15”變成一年之中銷售額最大的一個“消費日”。
呼和浩特市的史小姐為新房選購熱水器,貨比三家后,史小姐靜待時機准備出手。臨近“3·15”,各種打折促銷活動如約而至,史小姐滿懷欣喜地去選購,卻發現原來看中的某品牌熱水器提高了價格,折后價與原價相當,於是一氣之下選購了其他品牌。
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權、知悉真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得補償、人格尊嚴權、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的9項權利,你知道多少?
轉眼已是第31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仍停留在初級階段,當遭遇維權障礙、維權成本高、維權過程漫長的困擾時,政府部門又能擔負起多大的作用。不能等到消費者遇假去舉報時,工商、質檢等管理部門才去受理。政府部門應主動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購物環境,使維權活動走在消費者前面。不要總是讓消費者為假貨“買單”后,才站出來幫助消費者維權,以假驗假,傷的不止是社會風氣,更傷了消費者的心。
商家誠信經營守住道德底線,政府部門源頭治理做好監管,消費者擦亮雙眼重視維權避免受騙……維權不止“3·15”,保護消費者權益更不能僅是“3·15”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