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保障消費者權益,相關制度待健全
專家表示,這次事件中,相關部門職權劃分不夠明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專門性行政機構缺失也一定程度縱容了蘋果公司的違規行為。
在韓國、澳大利亞等其他國家,經過消費者權益相關法律和行政機構的努力,蘋果公司對其售后政策進行了有利於消費者的調整。
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設立專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行政機構,而中國消費者協會作為社會團體本身不具有執法權限,很難真正防止一些外企在中國的違規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說:“蘋果‘售后服務雙重標准事件’警示我們,良好的市場環境需要更加健全的法律規范,實體法的制定修改過程應在緊密圍繞國情的前提下向國際標准靠攏,這樣才能更有效地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市場環境監管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蘋果售后服務“內外有別”
韓國:2011年公平貿易委員會在消費者呼吁下向蘋果公司施壓,最終蘋果同意韓國用戶在購買iPhone一月內如發現瑕疵,可免費更換全新手機而非翻新機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在2012年3月通過法律渠道迫使蘋果公司就“新一代iPad無法連接當地4G網絡”一案給所有消費者辦理退款﹔蘋果同意將保修期延至兩年
意大利:蘋果涉嫌違反消費者法律中規定的無條件享有所購買產品兩年期保修的內容,最終被判罰金90萬歐元,並在意大利等諸多歐盟國家修改了其售后維修政策
中國:iPhone、iPad等蘋果產品的保修期為一年。蘋果公司最新聲明稱,維修后的iPhone享受90天的保修期或者延續其原有保修時長(以較長時間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