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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擬對華光伏征稅 商務部赴歐展開最終磋商【2】

2013年05月22日07: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博弈

  尋求替代征稅方案

  “在歐洲考慮溝通、協商解決的框架下,目前談判還在繼續。中國的光伏企業要想不被征收額外的關稅,就必須做出讓步,目前經過初步溝通,提出了兩個備選方案,一個是對中國出口歐盟的產品進行數量限制,一個是中國光伏企業必須做出提高價格的承諾。”業內知情人士透露說。

  據了解,過去五年間,中國光伏產業的產量連續世界第一,佔據歐洲超過一半的市場。盡管2012年我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對歐洲出口額同比下降45.1%至111.9億美元,但這仍佔我國光伏產品總出口額233億美元的近一半。今年1到2月,我國對歐洲的光伏出口額達12.7億美元。

  這種市場的取得被歐方指控為靠中國政府補貼下的低價。因此,避免被征稅的一個可能方案就是達成所謂的“價格承諾”,即歐盟委員會同意達成最低限價,出口商必須以高於最低限價的價格在歐洲銷售其產品。

  然而,在眾多光伏企業看來,這樣的解決辦法很難接受。“歐方提價的幅度太高,相當於征收高額稅率,這樣會導致中國出口到歐洲的光伏產品價格大幅上漲。在當前歐美光伏補貼減少的背景下,這無疑會使中國光伏產品的市場大面積丟失,利潤加速蒸發。”中國某龍頭光伏企業人士告訴記者,從全球產業競爭結構來看,韓國虎視眈眈,雖然韓國目前是以出口光伏電池為主,但一個組裝工廠三個月就可建成投產,產業門檻低,韓國乘虛而入的機會很大。

  與此同時,還涉及到操作性的問題。有業內人士指出“價格承諾”一旦達成就必須履行,但目前國內光伏企業有一百多家,很難去控制所有企業出口到歐洲的產品價格。

  而就“數量限制”而言,雖對於中國光伏企業而言也是不利,但至少可以保住一定的市場“不過也可能會導致新問題的產生,數量限制意味著光伏產品出口要實行配額制,這難免會滋生腐敗,出現買賣配額的現象,中國的優質光伏產品不一定能出口到國外。”國內另一家龍頭光伏企業人士擔憂道。

  上述比利時律師認為,最終解決方案很可能以價格承諾的方式,即中國企業承諾出口產品的最低價。有人擔心如果中國企業做出這種讓步,讓歐委會得逞,會為解決以后的中歐貿易糾紛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以后歐委會會以此為“模板”對中國其他行業的企業,如電信設備制造商,提出同樣的要求。

  對此,這位律師說,這種擔心目前來看有些多余,因為光伏案比較特殊,過去幾年,在很多地方政府一窩蜂上馬的情況下,中國光伏產業面臨非常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而且中國光伏企業似乎也傾向於承認存在傾銷和補貼,這與中國的其他主要產業有很大不同。

  另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談判中討論比較多的是“價格承諾”。

  損失

  我光伏業受沖擊難以逆轉

  盡管中國和歐盟不少光伏業人士都不希望這場涉及200多億歐元的貿易戰打響,但業內專家分析稱,現在來看,歐盟態度強硬,似乎勢在必得,最終不管達成什麼方案,都會起到設限的效果,我國光伏產業受損恐已無法挽回。而且,考慮到歐盟目前是國內光伏產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場,歐盟的設限可能成為壓倒大批光伏企業的最后一根稻草。當然,歐洲處於產業鏈上下游的企業也必然受到陣痛。

  事實上,在一項貿易保護行為立案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這個行業將受到難以避免的沖擊和難以挽回的損失。專家指出,面對繁復的調查程序,企業不得不大費周章耗費人力物力財力應訴,而且即使是最終達成某種程度的和解方案,在實踐中企業丟失的市場份額也已經回不來了。

  商務部研究院院長霍建國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全球光伏行業目前同處困境,應客觀分析造成產業瓶頸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原材料大幅下降、行業調整以及金融危機等影響,不應將困境完全歸咎於某個國家的出口。歐盟一意孤行的做法,對我國光伏業來說是不留一絲生機,下手太狠。相應地,歐洲光伏業也會受損,兩敗俱傷。

  據了解,一些國內光伏企業已經提前做調整,准備應對來自歐盟方面最殘酷的裁決結果“英利今年對不同地區的收益佔比進行了調整,公司產品的歐洲市場佔比從以往的60%多降低到40%左右,國內市場則在不斷穩定擴大,新興市場發展也比較快,但即使按47%的平均稅率來算,雙反對公司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英利法務總監樊振華介紹說。

  還有企業開始拓展一些新興市場,但短期內后者還不能與原先出口歐盟的貨量相提並論。此外,還有企業計劃通過貼牌或投資海外工廠規避高額稅率,但成本仍將大幅提高。業內現在都已明白,依賴單一市場已行不通。

(責編:薛白、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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