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標千萬元買別墅 被騙?
他稱同情房主孤兒寡母 沒細看房就簽了合同 現起訴房主要解約
以高調行善出名的陳光標在一起別墅買賣中自稱被騙,並把房主起訴到了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陳光標聲稱,他同情房主孤兒寡母,沒細看房子就以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名義簽了合同,事后發現上當,於是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今天下午,昌平區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是位於昌平區北七家鎮的一棟別墅,雙方約定的房屋價款是1300萬元。對於購房經過,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公司在起訴書中稱,今年3月初,陳光標在小區散步時遇到同小區住戶王女士,王女士述說獨自帶著一個七八歲的小孩生活的困難和不幸,並說她在昌平區還有一棟別墅,有600多平方米,價款1300萬,因急用錢,希望陳光標把房子買下。當時王女士把房子描述得很美:歐式獨棟,小橋流水,綠地花園,環境優雅,有科技城、濱水公園、三甲醫院、影院、音樂廳、大型購物中心、餐飲一條街等配套設施。
根據陳光標的介紹,當晚8點鐘,王女士就急急忙忙地帶他去看了房子,但王女士卻沒帶鑰匙,導致他沒能進屋細看,而當時天色已晚,周圍的環境也沒能看清楚。結果到第二天,王女士就帶著房屋中介公司的兩個業務員催他簽訂購房合同,陳光標說,因急著要出差,加上同情王女士,他本著一顆善良真誠的心相信了作為鄰居的王女士,未細看合同條款就簽了合同。
簽完合同后,陳光標派公司員工去看房子,發現真實情況與王女士的描述相去甚遠,房子面積雖有600平方米,但產權証上隻有284平方米,其余是違建。院內環境很差,緊鄰大公路,噪音很大,配套設施不齊全,房子的品質根本不值1300萬,他的善心被利用了。陳光標以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公司的名義起訴稱,根據合同約定,王女士應在今年4月1日前把房屋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因王女士至今未辦理,已構成嚴重違約,請法院依法判令解除購房合同,並判令王女士承擔違約金30萬元。
事情經過到底如何?記者今天上午聯系上王女士的代理人,該代理人表示,雙方達成房屋買賣協議的經過肯定不是陳光標所說的那樣,但現在王女士身體不好,她並不願向媒體介紹情況。
記者了解到,針對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公司的起訴,王女士提起反訴。她在反訴狀中稱,今年3月5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層數為3層,建筑面積為284平方米,成交價格1300萬元。合同就付款方式約定,黃埔公司應當在3月25日前交付定金260萬元,並交付購房首付款240萬元,10月份前,再交付尾款800萬元。但是,黃埔公司不但沒有按時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反而要求王女士按合同約定在4月1日前辦理房屋抵押注銷手續。王女士認為,是黃埔公司先違約不付款,已構成根本性違約。她請求法院判令雙方繼續履行合同。(記者 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