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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鼓勵常回家 不靠法律靠實惠

2013年07月03日17:19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從7月1日起,我國新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開始施行。從今往后,“常回家看看”不再只是一句關於孝道的道德宣傳標語,更成為一條法律規定。其實,許多國家都很重視老人的“精神贍養”。為了讓子女“常回家看看”,作出了許多很有借鑒意義的規定。

  亞洲

  日本:熱捧“一碗湯距離”小區

  在精神贍養老人方面,日本有套獨特的辦法。許多日本老人選擇與子女住在一起,因為日本有一種社會習俗,即隻有父母與已婚孩子共同生活才被認為是正常的、能給人以安寧的生活形態。即使老人與子女分開居住,為保証子女“常回家看看”,日本提倡“一碗湯距離”原則,即父母和孩子兩家之間的最佳距離是“煲好一碗湯送過去剛好不涼”。

  日本是一個較典型的“男子中心主義”社會,婦女一直是贍養照顧老人的重要力量。但在上世紀70年代,在工業化和都市化的迅猛沖擊下,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觀念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越來越多的婦女走出了家門,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家庭的“空巢”現象十分嚴重。於是,倫理學家提出了“一碗湯距離”的概念,即子女與老人居住距離不要太遠,以送過去一碗湯不會涼為標准。這樣,子女既有自己的世界,又能夠方便照顧長輩。

  后來,有人發展了這一理論,提出“最近為一碗湯距離,最遠為一炷香時間”。正是由於子女與老人分開居住的距離不遠,從而保障了子女能夠“常回家看看”。如今,這一口號還被運用到樓市設計中,將適於年輕人居住的戶型和適於老年人居住的戶型結合到一個小區內,從而使“一碗湯距離”的小區成為人們居住的最佳地點。

  新加坡:與父母同住獲津貼

  新加坡國會早在1995年就通過了《贍養父母法令》,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為“贍養父母”立法的國家。為了弘揚孝道,新加坡政府出台了不少明顯帶傾向性的政策。

  在新加坡,老年人不僅不是家庭的負擔,相反還是家庭的寶貴財富。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新加坡政府為了防止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現“空巢現象”,在購買房屋時制定了一個優惠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一同居住。新加坡建屋局在分配政府組屋時,對三代同堂家庭給予價格優惠和優先安排,同時規定單身年輕人不可租賃或購買組屋,除非願意與父母同住,則可優先﹔如果有子女願意與喪偶父親或母親一起居住,則對父母遺留房屋可以給予遺產稅減免優待。

  新加坡政府還規定,從2008年4月起,凡年滿35歲的單身者購買政府組屋,如果是和父母同住,可享受2萬新元的公積金房屋津貼。而在購買組屋后就必須要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及牢獄之災。

  韓國:稅收優惠支持家庭養老

  韓國強調儒家文化價值觀,堅持“家庭照顧第一,公共照顧第二”的養老政策,因此,韓國制定了細致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家庭養老。

  對於贍養老人5年以上的三代同堂家庭,在繼承遺產時給予稅收額90%的減免﹔每贍養一位老人即可扣除3000萬韓元的遺產稅﹔對於需要贍養男60歲、女55歲以上直系親屬的納稅人,每年可免除48萬韓元的所得稅﹔對於子女和父母各自擁有住房,又選擇在一起生活者,可以免除一方出租或出售住房的所得稅﹔本人或其配偶與直系親屬老人共同生活兩年以上者,可以獲得政府優惠貸款,用來購置、改造、新建住房。

  歐美

  法國:要向父母報告行蹤

  許多歐洲福利國家的法律中,都有有關子女對父母“精神贍養”的具體要求,以保証老人晚年幸福。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具體規定了子女與父母的居住距離,每年、每月、每周乃至每日應當與父母接觸的時間和次數。

  法國政府甚至修訂相關法律,要求子女給老人更多的精神關懷,其中包括子女必須告知父母自己的行蹤,隨時掌握父母的身體狀況等。

  美國:贍養老人少繳稅

  在美國,子女18歲成年后就獨立在外闖蕩,他們寧願租房或買房,也不願與父母同住。美國法律沒有規定子女必須贍養父母,不過,美國的子女大都對父母比較孝順。

  在孝敬父母方面,有人選擇每天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與父母聯絡感情,有人則選擇定期回家看望父母,一周或半個月一次回去陪父母吃飯、聊天。當然,每天回去看望父母的也不少。為了盡孝,許多子女盡量選擇與需要照顧的父母住得距離近一些。

  美國政府也鼓勵家人互相照顧,為盡孝的人減輕負擔。美國人納稅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國稅局計算家庭的總收入后,還要減去這個家庭因為贍養老人所產生的減免額度。2011年,減免數字為每位老人3700美元。如果一個家庭的納稅人負責贍養自己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以及雙方的祖父母的話,那麼這些被贍養人的減免額度可以列在年終報稅表裡,從而獲得退稅。(阿南)

  中國“常回家”引發外媒熱議

  英國廣播公司:中國這部法律並沒有指明“經常看望”的周期到底是多長。但BBC稱,這並不意味著這部法律沒有實際意義。相反,這部法律能對年輕人關注孤獨老人起到“教育”作用,同時也可以看做是中國就子女應當經常回家看望父母的法律起點。

  日本神戶大學教授石原享一:在日本,養老院等社會保障的框架比較完善,老人不用依靠兒女也能生活。而且,很多日本人都很清楚,如果拋棄自己年邁的父母,會損害自己在社會上的名聲。而且在日本,不少老人都有存款、土地等財產,比年輕人富裕。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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