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門檻極低的“大蛋糕”
據媒體報道,此次在韓亞航空事故中遇難的中國學生所在的江山中學赴美夏令營活動,因價格及安全問題,曾遭學生家長質疑。
投訴家長針對的是2012年4月該校宣傳舉辦的前往加州州立大學的夏令營。投訴稱,為期15天的活動,校方開出的綜合費用是28880元,其中不包括護照費用。校方一直沒有對費用構成作出明示。該家長認為,這裡面有借夏令營之名與旅游公司聯手牟利之嫌。
“海外游學,是一個門檻比較低的行業。”從事留學、海外務工中介工作十余年的北京業內人士趙鵬向記者透露,基本上有辦理出入境資質的公司都可以做,那些沒有資質的公司也通過合作等形式開展業務。實際上隻要注冊成立一家公司,搞到生源,就可以把游學項目做起來。
“由於缺乏監管和標准化,很多機構在收費標准方面也顯得很模糊,在住宿、吃飯、用車和師生配比等方面有很大的操作空間,甚至很多機構還人為地設立了消費陷阱。”趙鵬說。
據趙鵬介紹,近年來一些海外游學發生糾紛的原因是,不少的海外游學團是由海外旅行社負責地接的,涉及到有關學習教育的行程,就單獨找一些當地的海外商會或者社團組織進行合作,“一部分海外地接旅行社因為‘成本高、利潤薄’等一系列問題,隻能通過增加景點和購物來增加利益,導致一些游學團成了‘購物團’”。
監管和行業標准缺失
在採訪中,不少民眾向記者提出質疑,浙江江山中學30個人花費近百萬元,坐的卻是最便宜的飛機,接下來會住什麼樣的旅館?能學到什麼東西?又有多少錢進了學校的腰包?
“現在學校、教育培訓機構紛紛做海外游學,還不是因為看上了裡面利潤大。”張亞萍直言,對於那種“圈錢”的海外夏令營,地方教育部門不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應該加大管理力度。
查閱相關資料,記者注意到,2012年5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旅游局曾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生出國參加夏(冬)令營等有關活動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出國夏(冬)令營等有關活動。其中明確規定,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出國夏(冬)令營等有關活動的主辦單位應是中小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對外教育交流機構或者共青團、少先隊與婦聯組織,並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安全保障有細化要求,收費有備案制度。
“不過,一些社會上商業性營利性夏令營不在教育部門的監管范圍內。”張震說,“其實何為‘營利’,目前界限還是很模糊的,可以說存在監管盲區。監管和行業標准的缺失,也導致了學生在遭遇游學陷阱時維權困難。”
對此,旅行社業內人士張海介紹說,很多游學團主辦方是教育培訓機構,往往不受旅游業管理條例制約,操作不夠規范。行程模糊、成本不清,不僅給牟取暴利創造了空間,更導致糾紛發生后難以追責。
張震對記者表示,海外游學的安全問題,有兩大環節比較重要:一個是在境外活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這需要一個鏈條性的安全考慮﹔另外一個就是交通工具的安全。
“在交通工具的安全方面,監管部門或許可以介入,在選擇交通工具方面進行規定,以減少相關風險。”張震說。
張震同時向記者強調說,隨著游學市場的擴張,有必要針對這個行業制定行為規范和條例細則等。“這種規范條例應該起到引導作用,比如在境外活動期間進行安全質量把控的時候,作為主辦方的教育培訓機構或者學校應該制定更加細致化、體系化的規定”。(記者趙麗)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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