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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賣火車票強搭保險 被質疑侵犯消費者權益

2013年07月11日08:55    來源:中國經濟網    手機看新聞

近日,暫停一年的代購火車票業務悄然在電商中重啟,繼攜程、去哪兒網后,京東是第三家重啟這項業務的電商。據悉,此次重啟這項業務有了很大的變化,產品不是京東直接出售,而是由第三方平台出售。更為有趣的是,這三家網站中所出售的火車票都要搭售一定金額的保險。這一點,受到消費者的普遍質疑。

電商再度代購火車票 保險一並出售

據了解,京東商城去年3月底就曾推出火車票預訂和代購業務,但原鐵道部運輸局發布公告,稱鐵道部門沒有授權或委托任何其他網站開展火車票發售及代購業務,並稱國家規定售票除了5元服務費,不能加收任何其他費用。而當時,京東商城火車票業務剛上線時,除了代售火車票需加收5元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外,還要收取專項配送費20元。此后,攜程網、去哪兒網、京東等紛紛關停該業務。

在“鐵老大”並入交通運輸部的消息公布后,不少電商又悄悄開啟高鐵及動車火車票業務。京東訂購火車票的業務被收到了首頁的“旅行”頻道中,消費者可在相關火車余票旁邊按“預訂”鍵進行操作,訂票流程基本與12306鐵道部火車票網站相同,票價一致。唯一不同的是,除支付票款外,還需另外支付15元的費用,其中包括太平洋君安行軌道交通意外險投保金額及信息短信服務費,保障額度最高為10萬元。

搭售保險為盈利 消費者權益或受侵犯

“電商代售是為消費者增加了一條購買渠道。”一位電商行業內人士無奈地說, “網購火車票定價全國統一,賣票不賺錢,所以大多數電商選擇將其同保險搭售,‘打包’成旅游產品的形式銷售,在賺取利潤的同時,增加服務也能帶來流量。”

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律師表示,搭售保險可能是為解決盈利問題,但搭售行為或涉嫌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對於此事,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主任羅新建說,“火車票+保險”的銷售模式不僅涉嫌不正當競爭,還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但在選擇執法標准上,因為鐵道部改革后,其作為行政機關的管理職能依然存在,所以上述多部委下發的通知依然有效。而對於價格法中的問題,羅新建說,由於國家沒有明確界定哪些價格屬於服務價格,所以不能簡單地將一些服務行為,界定為服務價格。

(責編:郝帥、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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