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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警察”劣跡斑斑 審計造假量刑偏輕

2013年07月12日09:02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剛剛過去的2013年上半年,上証指數從2440點滑落,盤中一路跌至2009年以來最低點。13家上市公司因欺詐被查,新股發行改革進入倒計時……半年間,股市的紅綠變換牽動千萬人心。

  5月以來,造假上市公司集中被曝光。這些股市“害群之馬”的背后,均有為之放行的審計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的身影。20多年來,本應承擔“經濟警察”重任的審計機構卻利用監管漏洞,與造假公司狼狽為奸,變財報為虛報,令眾多中小股民蒙受巨虧。

  起底A股造假史“經濟警察”劣跡斑斑

  第一階段:上世紀90年代

  A股市場建立的前十年間,是地方保護主義與市場發行綁定最為嚴重的時期。此時,會計師事務所尚未與地方財政部門脫鉤,且推動所屬企業上市又與政績密不可分。

  “市場行政化的結果是中小企業市值嚴重高估,排隊圈錢者絡繹不絕。地方上市沖動往往仍在慫恿造假。”胡汝銀說。

  因此,上市“配額制”掀起了第一輪造假熱潮。在這一階段,會計師對財報出具的“非標”審計意見達到頂峰,約佔同期審計報告的20%。

  隨著早期上市的配額制向審批制、發審制轉變,財務數據成為投資決策的參考,打擊污點企業背后的財報“造假”也勢在必行。

  1998年,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所因審計違規受到中國証監會點名處罰。1999年,四川會計師事務所遭財政部及証監會處罰。此后一段時間,各省陸續有審計機構受罰。

  第二階段:2000-2006年

  2000年以來,隨著會計師事務所完成脫鉤改革,與挂靠或發起部門分離,審計行業也進入市場化階段。但與此同時,由於行業進入市場競爭,中小會計師事務所一度遍地開花,魚龍混雜。

  這一時期,銀廣夏、藍田股份等驚世大案紛紛上演,“經濟警察”更是屢屢充當造假幫凶。

  2002年5月,曾經的“中國第一藍籌股”銀廣廈被認定虛增利潤7.7億元,涉案的會計師事務所深圳中天勤被吊銷會計執業資格﹔2006年7月,參與炮制“藍田神話”的華倫會計師事務所被判承擔連帶責任,賠償總金額近548萬元。

  僅2005年,財政部就對8家上市公司、8家會計師事務所和23名注冊會計師做出處罰,期間撤銷深圳中喜所,暫停浙江光大所業務,責令普華永道中天等4家整改。2006年1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又開出176份罰單,將73家不符合設立條件的事務所移交有關部門,建議予以撤銷。

  第三階段:2007年至今

  2007年1月起,新會計准則率先在1400家上市公司中執行,這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選擇性合並報表、未確認投資損失等技術漏洞。但這一階段頻繁出現的主要問題是,証券會計信息失真和信息披露的不完善、不及時。

  Wind資訊數據顯示,2011年安永審計上市的龐大集團、比亞迪業績變臉幅度分別達-215%和-98%﹔2012年,同樣是安永審計上市的浙江世寶在上市前夜大玩業績變臉,上市首日暴漲六倍后,次日即以跌停價報收……

  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2012年審計上市的光一科技,上市前一年淨利潤達7269萬元,同比增38.5%﹔而2013年第一季度,該公司的淨利潤瞬間縮水至963.65萬元,同比增長-34.58%。

  2013年,綠大地案和萬福生科案的審計機構深圳鵬城所和中磊所,因間接幫助發行人欺詐發行、虛假披露,均被撤銷証券服務業務許可,相關責任人員則分別遭受行政處罰和終身証券市場禁入。

  懲處違規審計機構:量刑仍偏輕

  雖然,証監會正日益加大對違規上市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的懲戒力度。但業內認為,從2004年保薦制度出台以來,監管層對造假上市案件的處理來看,相對於保薦機構,對審計機構的量刑還是偏輕。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2004年以來,在影響較大的幾起欺詐上市案件中,會計師受到的懲處如下:

  2008年,立立電子因涉嫌“資產騰挪、二次上市”,被終止IPO,但証監會並未對其審計機構進行處罰。

  2010年,勝景山河因涉嫌銷量造假及虛增收入被撤銷IPO核准決定,証監會撤銷了其保薦人資格,並終身禁入証券市場﹔而對於違反了審計准則的簽字會計師僅被罰在36個月內不得出具相關文件。

  2013年,綠大地、萬福生科的審計機構深圳鵬城所、中磊所雖然遭受重罰,但兩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其他團隊卻“金蟬脫殼”,通過事務所合並或者個人跳槽的方式規避了處罰。

  據業內人士介紹,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証券服務業務許可被撤銷后,相關團隊和項目可以轉移到其他所繼續從業。“會計師事務所有點像加盟店,所換了名字,但審計的流程、人員、機構的核算等還是沿用原來的。”

  而一位資深注冊會計師認為,一個發生重大造假案例的會計師事務所,或持續發生審計質量問題的事務所,至少說明其內控機制有問題。“我認為理應暫停問題審計機構的項目。”

  滬上一券商保薦人則指出,會計師是造假的直接責任人,其所擔當的責任不應比保薦機構更少,“其實隻要到現場,一般都能看出問題,所以監管機構對會計師的處罰還是太輕。”

  盡管回首資本市場20年,打擊欺詐者、保護投資者是不變的基調。然而,起底A股造假史,股市欺詐仍常常遭遇“屢罰屢犯”。投資者正在期待,即將到來的新股上市改革,能夠讓資本市場造假不再肆虐。

(責編:郝帥、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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