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范圍
《意見》明確:“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落實好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將優惠范圍由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擴大到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
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說,按照現行政策並結合《意見》的規定,各類棚戶區改造可享受的稅費優惠政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第二,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第三,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的,對企業用於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這位負責人說,為進一步調動企業積極性,新的政策中,將允許棚戶區改造補助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范圍,取消了僅可為國有企業的限制。
(責編:王千原雪、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