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8日電(鄒光祥) 中國開始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徹底的體檢和風險測評。
7月28日,國家審計署官網發布消息稱,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
據悉,全國性審計工作將於8月1日起全面展開,這也是審計署對地方債務的第二次全面摸底。此次審計署將對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政府性債務進行徹底摸底和測評。
最新的一次大規模審計是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彼時,審計署對全國36個地區進行了審計。結果顯示,一些地方通過各種方式變相舉債融資的現象較為突出。6月10日,審計署在其官網上公布了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結果:36個地區2012年底債務余額共計3.85萬億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億元,增長了12.94%。
審計顯示,一些省會城市償債率指標偏高,2012年,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188.95%,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有13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超過20%,最高的達60.15%。
最近一次對地方債進行全面普查是在2011年,審計署對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擔保責任和救助責任的債務進行了審計,摸清了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3類債務情況:債務余額約10.7萬億元。
我們認為,不應過度解讀此次全面審計工作。盡管此次摸排離上次區域性審計時間相隔較近,但它仍可看作一項例行工作,是決策者全面經濟改革、穩增長、調結構的工作部署。目的在於盤活存量、吸收增量,堅決防范和化解風險。
在美國“汽車之都”底特律於7月18日申請破產保護后,有關中國是否會出現地方性債務違約乃至破產的爭議不斷。由於此前審計的地方性債務並不包括縣、鄉兩級,外界對於中國政府債務的整體規模猜測頗多。悲觀者認為,中國地方性債務或已失控。
兩次審計,確實發現一些地方問題比較嚴重,但全國總體上風險不高,絕不應就此認為地方性債務已經失控、甚至會觸發金融風險。本次全面審計,說明管理層重視,但不能據此猜測問題如何如何嚴重。對於此輪審計,更重要的是,摸清准確情況,測評風險,為下一步政策調整打好基礎。
目前,中國的債務水平實際較日本和美國為低。根據審計署的數據,2011年中國的中央政府債務率僅為25.8%。但綜合考慮中央政府債務(包括中央財政債務、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債務、鐵道債)和地方政府債務(包括省市縣鄉鎮地方政府債務、養老保險隱性債務、地方公路債務)計算,則2010年中國的廣義政府債務率為59.2%。
相較於美國100%以上的債務率以上以及日本高達227%的債務率,目前中國債務水平在國際慣例的臨界點之下,在人均GDP安全邊際之內。但是,考慮到未在統計之列的灰色地帶,無法估計債務的規模。即便以最壞的情況考量,中國的廣義政府債務佔GDP比重估也不會超過75%。
因此,盡管從顯性指標來看,中國的地方債規模並未高到足以觸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程度,但膨脹趨勢卻不容忽視。假如不能有效遏制地方政府的負債沖動,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長不能趕上地方債的增長速度,則顯性風險將急劇上升。
地方債加劇了系統性經濟風險,必須未雨綢繆。而充分的信息和准確的數據是理性決策的前提。要加強地方債管理,必須加大這方面的信息披露力度,然后採取有效防范措施。銀監會2013年度工作會議強調,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是首要任務,嚴防信用違約風險、嚴控表外業務關聯風險、嚴管外部風險傳染。
央行也把“防范金融風險”提到了今年宏觀政策的突出位置。“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的提法一脈相承,前后呼應。但在監管與執行層面,鮮有實質性的硬約束措施。因此,必須對各種形式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進行徹底體檢與風險評估,在此基礎上出台相關融資與監管措施。
在穩增長的同時,應抓緊時間調結構,早日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的經濟增長方式。力求通過產業調整與技術進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並運用配套的貨幣政策,抑制投資過熱,消除經濟出現大起大落的生成機制,自然能夠有效控制地方政府的舉債規模。
摸清家底,有保有壓。未來宏觀經濟的調控政策框架已成型,那就是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內,守住“下限”,不觸及“上限”。把穩增長與調結構、促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對地方融資平台的監管,控制融資規模,及時掌握償債能力,逐步化解地方性債務的累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