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30日電(達昱岐)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對此,財政部發文稱,國家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由來已久,這次的減稅是在近年來出台的一系列惠及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政策基礎之上,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扶持力度的舉措。
財政部表示,近年來國家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小微企業的納稅負擔。
同時,自2011年起國家又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例如:擴大小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范圍並延長執行期限、免征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印花稅等。
此外,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規定原適用5%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改征增值稅后,大部分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稅負水平下降40%。原適用3%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因為由營業稅的價內核算變為增值稅的價外核算,稅負也有所下降。改革試點使小微企業普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