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萬名會員陷入騙局
“購物不花錢!每天還你千分之二,五百天全額返還!”廈門富寬國際購物網的廣告語“迷倒”上萬名會員,非法吸金7000多萬元。近日,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購物返利”傳銷案作出一審判決,富寬購物網總經理羅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購物返利”模式一年即破產
廈門“富寬國際購物網”是由阮某、張某和吳某於2011年12月共同出資成立的。他們聘請有網絡營銷經驗的羅某出任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經營。
羅某等人採取“購物返利”的經營模式,會員隻要在購物網的聯盟商處消費,聯盟商將消費金額的15%上繳至富寬公司后,會員可在500日內獲得每日千分之二共計100%的積分返還,積分可用於提現和網站購物。其會員分為大客戶經理、專員、VIP會員、消費會員4個級別,代理商、聯盟商、大客戶經理和專員都可以從其介紹的客戶或者下線的消費中按0.5%∼1.5%比例提成。
這個網站發展迅速,短時間內吸納了多個城市的會員10277名,招募代理商和聯盟商共500多家,網站消費金額總計人民幣1.3億元,吸收會員資金共計人民幣7400多萬元。
雖然購物返利網經營紅火,但阮某等3個出資人知道“龐氏騙局”不可持續,最終必定以崩盤告終。於是,他們在2012年5月21日將公司轉讓給總經理羅某繼續經營。阮某等3人各退股“分紅”數百萬元,羅某也分得120多萬元的“紅利”。
在羅某全面接手后不久,返利網果然出現資金鏈斷裂,“騙局”終被揭開。許多會員懷抱快速致富夢加入了“購物返利大軍”,少則投入上萬元,多則高達上百萬元,但最終夢破錢空。2012年年底,羅某在廈門機場被警方抓獲。
經法院審理認為,羅某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順序組成傳銷人員,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據此,法院一審判處羅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