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之前一項關於禁售蘋果產品的裁決被推翻。當地時間3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否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禁止進口部分蘋果手機和平板電腦的裁定。這也是1987年以來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首次動用否決權。
總統有權否決禁令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曾於6月4日裁定,蘋果公司一些產品侵犯了三星一項與3G移動通信技術有關的專利,包括iPhone4、iPhone 3G和iPhone3GS,以及3G版的iPad和iPad2。隨后,該委員會針對上述侵權產品發布了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這意味著美國市場不能進口也不能銷售上述侵權產品。因為大部分iPhone和iPad都在美國境外生產、組裝,因此進口禁令也就相當於銷售禁令。
不過,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推翻了這一裁定。美國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可以在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發布之后的60天內行使否決權,由總統委任給貿易代表辦公室執行。執行否決權有五種情況,分別是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不利於公共衛生與福利、不利於美國經濟競爭環境、不利於美國具有競爭力的商品生產、不利於消費者以及不利於美國外交、經濟與政治等。
擔心三星“過度影響力”
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羅曼當天在聲明中表示,專利所有者三星公司可能會因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裁定而獲得“過度影響力”,也有可能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和美國經濟的競爭環境。
蘋果公司認為,三星公司注冊了一些無線設備技術的標准關鍵專利,許多創新是基於這些核心技術之上的。三星公司則認為,蘋果公司可以向三星公司購買專利授權,但蘋果公司沒有這麼做。
按照美國法律,三星公司不能對此否決意見提起上訴,但可繼續在司法系統尋求支持。
>>背景
蘋果三星互指侵權
從去年開始,蘋果和三星在全球多個國家展開了密集的專利交鋒,幾乎雙方所有產品都被對方列入侵權名單。此次判決中由於涉及的都是蘋果前幾代的產品,幾乎已停止銷售,因此實際上對蘋果意義不大。而其最新的產品iphone5也在去年年底被三星添加到了侵權產品名單中,不過仍未裁決﹔今年5月,蘋果也向美國法院提交了司法動議,將三星最新的旗艦智能手機GalaxyS4列為侵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