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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將賠償滯留游客每人至少2000元 部分人不滿

趙嘉妮 高美

2013年09月16日07:21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海航將賠償滯留游客每人至少2000元 部分人不滿

海航將賠償滯留游客每人2000元 部分游客不滿

  昨日,滯留在韓國濟州港的“海娜號”郵輪上的旅客在用餐。新華社發

 昨日,海航旅業應急工作小組在首都機場第一航站樓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海航公布此次事件的賠償方案:根據不同房型,內艙游客2000元,海景艙游客2300元﹔或內艙免費船票一張。

  突發心臟病老者已恢復正常

  海航集團執行董事兼海航旅業董事長張嶺在發布會上表示,郵輪在扣留時間,船上一直保持服務。101名服務員全天分三個時段,提供六次餐飲服務。另外增加了七個小時的娛樂活動供游客觀賞,廣播持續播報郵輪動態。同時,船上提供免費醫療,並為300多名游客提供了免費衛星電話。據張嶺介紹,船上有一位發高燒的兒童和一位突發心臟病的老者,發燒的兒童治療痊愈,已經隨家人乘飛機回國﹔胸悶暈倒的老人,在岸上經過有效治療,已經恢復正常並返回郵輪。

  海航旗下郵輪游艇管理公司董事長韓錄海在發布會上介紹,針對此次突發事故,根據不同房型,內艙游客2000元,海景艙游客2300元﹔或內艙免費船票一張。

  賠償額由1500元增至2000元

  此前,有船上游客透露,海航的補償方案為每人1500元,有部分游客表示不滿。但據記者昨日在機場到達大廳了解,海航的工作人員在飛機上對補償額度進行了提高。

  昨日,新京報記者與“海娜號”郵輪上的一名乘客取得了聯系。她介紹道,目前仍有部分游客不滿賠償方案,還在船上呆著,大家情緒波動很大。船上開通了國際長途通道,但每個人隻能打一分鐘,排隊的人非常多。上網還要收取高額的國際漫游資費,而這對於在船上呆了50多個小時的他們而言,非常不合理。

  該乘客稱,船上有不少老人和孩子,有些老人帶的藥品已經不夠,有的家長給孩子帶的尿布不夠用了,這些都有麻煩。因此,有些老人和帶孩子的乘客,怕麻煩就已經離開了。不過,郵輪上其他服務照常,日常生活並沒有受到影響。

  ■ 相關新聞

  今日千人旅游團被迫取消

  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記者從海濤旅行社獲悉,由於海航集團旗下海娜號被扣留濟州島,原計劃今天從天津出發的千人旅行團取消。

  海濤旅行社今年與海娜號合作,夏季已發出三艘郵輪赴韓國。原計劃9月16日出發本季最后一艘郵輪,計劃載客1600人,實際收到1461人。海濤旅游相關負責人介紹,其中有1200人來自北京,其余來自天津、河北、內蒙古等地。

  海濤旅行社表示,14日晚22時30分左右才接到海航旅業通知,由於海娜號無法按時從濟州返回天津,取消9月16日行程。海濤旅行社連夜啟動應急程序,通知游客,並拿出500萬元計劃對旅客先行賠付。“我們不會讓游客花一分錢。”該負責人說,此次事件中海濤旅行社的損失會很大,其中包括游客賠償、韓國地接社賠償等費用。

  ■ 追問

  1 韓國法院是否有管轄權?

  律師稱韓國有權在領海扣船,不會提前告知﹔致旅客滯留做法值得商榷

  有多年海事海商訴訟經驗的郝俊波律師向新京報記者解釋道,在國際上,扣船行為很常見,通常作為一種手段,要求對方解決糾紛。而根據《國際扣船公約》規定,每個國家都有對自己領海的司法主權。所以隻要有正規的司法手續,港口當地的法院就有管轄權。在這一點上,韓國法院是擁有管轄權限的,因為郵輪已經到了韓國的領海。不過,船隻被扣留,並不代表船上的人員沒有行動自由。

  另據新華社報道,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莫世健表示,扣船裁定是保密的,法院實施時不會提前告知,以免船隻臨時改變航線。但韓國法院因休息日無法及時處理保証金,致使數千名中國公民滯留,這種做法值得商榷。

  郝俊波指出,沙鋼船務向韓國當地法院繳納了保証金,那麼法院就會受理。但是以后怎麼判決,要看雙方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沙鋼船務與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海航集團下屬公司)簽訂了租船協議,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擔保函。就現在來看,在大新華面臨破產的情況下,沙鋼船務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責任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此外,涉事的兩家公司均在香港注冊,卻約定出現債務糾紛時,適用於倫敦法院裁定。對此,郝俊波律師解釋稱,合同中一般都設有爭議解決條款,通常有仲裁或訴訟方式。對於選定的仲裁機構或訴訟法院,隻要雙方一致同意即可。這跟兩家公司在香港注冊並無關系。 新京報記者 高美

  2 游客無辜被困如何維權?

  律師認為游客可同時起訴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要求海航賠償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任何商業糾紛都不能劫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邱寶昌認為,“消費者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包括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等合法權益均受到損害。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主張權利,與經營者協商溝通,要求經營者履行約定,賠償損失。”

  北京通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洪積認為,游客因無法繼續旅游,不能按時回國導致的損失,可向旅行社索賠。“旅行社的違約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承擔的只是違約責任,而侵權責任是由海航承擔。”因此,游客維權可同時起訴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以要求海航賠償。 據新華社

  3 沙鋼是否承擔賠償義務?

  律師稱若裁定原告申請錯誤,則應賠償被告損失

  郝俊波律師稱,申請扣船的行為,一般都出現在貨船,很少出現扣押客船的情況。因此發生扣船的情況后,如何安置船上人員、如何賠償等等,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那麼沙鋼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賠償義務?郝俊波表示,如果以后通過法律程序比如說訴訟或者仲裁,最終認定為原告申請錯誤,那麼原告給被告造成的損失則都由原告來承擔。如果原告申請沒有錯誤,他依據法律有權利申請這個扣船,那麼就應該由被告來承擔。

  郝俊波表示,不管原告被告誰對誰錯,船上乘客向海航申請賠償是沒問題的,因為雙方簽訂了合同,存在合同關系。至於賠償的金額,則主要是雙方協商來定。因為這並不是諸如空難、海難等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所以賠償金額不會太多。 新京報記者 高美

  北京青年報:【滯留游客與海航工作人員發生肢體沖突】北京時間今晚9點40分許,部分滯留游客找到正在酒吧喝飲料的海航旅業應急小組工作人員,由於情緒過於繳動發生不太嚴重的肢體沖突。一位70歲左右的老人突發心臟病。沖突發生后,海航應急小組工作人員進入劇場與游客交流。by@北京青年報黃建華

(責編: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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