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9日電 (張曉赫)自貿區成為了國家醫療向外商獨資開放的試驗田。
9月27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正式發布,在一攬子旨在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的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中,國務院明確表示,將允許外商在自貿區內獨資設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
我國目前的醫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國家在“十二五”期間也提出了進一步擴大醫療、醫保覆蓋面的要求,自貿區的服務業擴大開放政將有利於國內醫療機構多元化體系的建設。
自上世紀80年代衛生部允許外籍醫生來華行醫,中國已在逐步開放醫療領域的道路上探索多年。這中間有三個重要的時間節點。2000年,外資獲得了可控股合資醫院的地位﹔2010年12月,在衛生審批層面,外資醫院、民營醫院獲得了與公立醫院同等的地位﹔2011年12月30日,在資本投資管理層面,允許外商投資醫療機構。
至此,國內在政策上打開了外商投資中國醫療市場的大門。但到目前,國內的醫院市場僅對港澳台三地的外資,在個別省份實現了獨資開放,更廣泛意義上的外資,隻能通過合資曲線進入。
受中國醫療產業巨大市場缺口所帶來的“錢途”誘惑,盡管不能獨資開醫院,但外商依然興致盎然,不斷通過合資、並購等方式增加對醫院以及醫療企業的投入。近兩年來包括,美國凱雷集團、美國醫療國際集團、新加坡百匯控股公司等都先后表達或實現了在北上廣等城市拓展私營醫院的意願。
而今,上海自貿區對外商獨資開設醫院開放,國務院亦要求地方法律、行政法規要支持自貿區發展總方案,可進行調整,這在完善多元化醫療體系的同時,也會進一步加強外商進入中國醫療產業的熱情。
外商獨資醫院有望帶來國外先進設備、新的醫療技術經驗與管理模式,這在減輕公立醫院壓力的同時,也會給公立醫院帶來競爭壓力,有助於公立醫院師夷長技。
好的開端還要有好的落實,下一步應制定針對引進的外資醫療機構的優惠政策細化並落實到位﹔政府如何進行統一監管,規范行業發展的問題,也需要進一步落實。外資醫療機構也要遵守我國法律,取得衛生機構資質、醫生執業執照,和醫院注冊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