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高晨翔就是在這個炕上打了疫苗,這一針讓他的余生都隻能在炕上度過。
疫苗制度改革無法延怠了!
中國網評論分析,“立了法,有法可依,大家就都知道該怎麼做了。比如規定打疫苗幾天之內出現異常反應的,先救治再鑒定”這應該是基本常識,可在法規出來之前,這樣的常識都不一定能成為共識。疫苗安全糾紛,靠之前八部委的指導性文件,難以妥善解決。類似“疫苗傷害補償辦法”的討論需提上日程,而《疫苗流通和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不能久拖不決,據說這個已在制訂之中,但是我們需要明確時間表。
疫苗本是防疫之本,防患於未然。像奶粉事件一樣,不能總是事后滅火。事前預防,防微杜漸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做法。疫苗之痛,疫苗之殤,我們看了太多。所以疫苗系統升級規范,真的不能再拖,不容再等了。
南方都市報今日發表社論,從生產、流通、招標採購到監管,疫苗問題多多,每一個環節都亟待改革。這樣一個現狀之下,即使事后証明四名嬰兒的死亡或者與疫苗無關或者屬於無法避免的“偶合反應”,又有誰能夠心安理得地聲稱國產疫苗總體上、基本上是安全的呢?顯而易見,偶然蘊涵必然,僥幸不是安全。無論有還是沒有接種疫苗致死的不幸事件,疫苗制度的改革都無法延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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