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晚上,一輛面包車在高速上行駛時突然爆胎,司機為了省點錢沒報警,佔用車道自己動手換起輪胎,卻沒做好防護措施,被巡查交警發現,趕緊給他做好預警措施。最終,這位司機還被處以罰款200元。
當天,李某駕駛面包車行駛到黃岩附近。晚上8點多,左后輪突然爆胎。李某靠邊停車,發現車上沒帶三角警示標志,於是找來兩個紙箱放到車后20多米遠的地方做“警示”,又從車內找出備胎和工具,蹲在慢車道右側邊緣線附近開始換輪胎。十多分鐘后,備胎終於換好,可是卸下千斤頂他才發現,備胎也是沒氣的。李某以前試過用自行車打氣筒給備胎打氣,就讓車上的朋友在車內留守,他自己翻下高速打車去買打氣筒。
大約5分鐘后,巡查的高速交警路過發現這輛拋錨的面包車,了解情況后,趕緊要求李某回來。交警則在拋錨車后面做好預警,並通知輪胎施救車輛前來充氣。
過了15分鐘,李某拿著一隻自行車打氣筒回到了現場,民警對李某的各項違法行為進行了一一糾正。民警問他為何爆胎后不報警,李某說車上有備胎,自己可以換,就想省點錢。最后,李某因為“在行駛車道上檢修車輛”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元。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