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19日電 (譚翀) 日前,人社部發布通知,9月3日放假期間,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並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准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為使全國人民廣泛參與中央及各地區各部門舉行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日前,國務院下發了《關於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日調休放假的通知》,明確2015年9月3日全國放假1天。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人社部發出通知,對2015年9月3日全國放假期間勞動者工資計發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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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譚翀、楊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