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6日電(朱一梵) 隨著央行等十部委聯合下發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明確要求P2P平台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目前,多家P2P平台從第三方支付公司資金托管,轉向尋求銀行資金存管合作。
8月19日,廈門銀行和91金融聯合發布國內首張由互聯網金融公司與傳統銀行共同發行的具有互聯網理財功能的儲蓄卡。此外,還有不少於30家P2P平台正在排隊等待,欲尋求與銀行的存管合作。
截至目前,多家P2P平台前后與銀行達成資金存管合作。據悉,僅民生銀行一家,就與翼龍貸、58金融、京東金融10多家P2P平台達成資金存管合作。
在現有的機構中,銀行是較為安全的存管機構。我國對銀行的監管制度相對完善且嚴格,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和償債能力都相對最強。
銀行介入網貸平台資金存管,一方面可以提高網貸平台的規范性,一定程度上遏制資金池等違規行為,另一方面可以加強網貸平台的資金安全,包括降低P2P公司“跑路”頻發時引起的資金風險。
專家稱,P2P網貸和銀行的關系從曾經被公認的競爭關系逐漸走向合作關系的跡象越來越明顯。在大方向之下,將來二者的合作或將越來越緊密。
(責編:朱一梵、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