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9月17日電 (王若宇)國內奢侈品消費市場在多年繁榮之后,在2014年首現負增長。人民財經近日走訪發現,上海南京路多家商場內的奢侈品仍然維持“熱銷”行情,其中部分原因是這些商場為前來購買奢侈品的消費者虛開發票。
上海南京路(人民網 王若宇攝)
上海南京路被譽為“中華商業第一街”,除卻傳統老字號品牌之外,多個國際知名奢侈品品牌亦在此開設門店。知情人士爆料稱,南京路多家商場長期以來涉嫌虛開發票,這些虛開的奢侈品發票在項目名稱上被標注為“辦公用品”或是“禮品”。
某單位職工向人民財經展示了一張由南京路置地廣場打印的發票,這張發票的金額為25000元,實際購買的是一塊某名牌手表,但是在發票的“項目”欄中所標注的既不是“手表”,也不是“禮品”,而是“辦公用品”。人民財經走訪后發現,此類虛開發票的情況在南京路一些商場十分普遍:
在置地廣場的某名牌手表店,店員表示商場可以將手表的發票開成“辦公用品”。
在百聯世茂國際廣場的多個奢侈品店,當記者提出要選購公務禮品時,店員均表示可以開具“辦公用品”發票以便報銷。為了印証這一說法,記者在某奢侈品店選購一款生活用品,並成功在商場服務台開出一張金額為2200元的“辦公用品”發票。這張發票號碼為03231089,收款單位是“上海世茂國際廣場有限責任公司”。
在新世界城的某奢侈品店,櫃台中陳列著3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名表、首飾。店員說,在開具發票時,可將發票的“項目”列為“辦公用品”。而這家奢侈品店邊上的某知名表店的表態亦是如此。
奢侈品可以在南京路搖身變為“辦公用品”,而黃金、珠寶、首飾的購物發票同樣“靈活多變”。有金店員工向人民財經透露,在新世界城購買金條這樣的大額商品,也能開“辦公用品”發票。其中的秘密在於,顧客可以先購買消費卡開具辦公用品發票,然后再使用消費卡在下屬金店購買金條。調查發現,新世界城的多家金店對於此類變通竅門似乎“熟門熟路”。
在新世界城開具的消費卡發票為“辦公用品” (人民網 王若宇攝)
按照上述指引,記者又在新世界城購買了3000元消費卡,並開出一張收款單位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的“辦公用品”發票。在這幾張藍色底面的消費卡上,赫然寫著“通過市商務委備案的首張消費卡”幾個醒目大字。
南京路是全國知名商業區,經過市場競逐,奢侈品已成為其主要業態。業內人士認為,這其中既有人流密集的因素,也有“潛規則”的因素——除了開具發票“靈活”之外,這裡還是國內少有的可以用大眾消費卡購買奢侈品的地方。
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上海稅務熱線12366的工作人員亦向人民財經表示,“虛開發票”的行為已涉嫌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