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經濟·科技
人民網>>經濟·科技>>正文

出租車新政征求意見結束 近七成意見涉專車改革

2015年11月10日09:10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10日電 (記者喬雪峰)交通運輸部《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作於11月9日24時全面截止。

記者從交通運輸部了解到,一個月內,通過國務院法制辦和交通運輸部網站、電子郵件、信函、電話、座談會、當面遞交等多種渠道征求意見,在對多人或者多渠道提交的完全相同意見進行歸並后,共收到有效意見5008件。通過拆分處理,共梳理出意見6832條。其中,僅簡單表示支持或者反對的態度性意見共903條,提出具體修改意見和建議的共5929條。

經匯總梳理,各方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在十二個方面:一是出租汽車定位與方便群眾出行問題﹔二是網約車平台是否應納入管理及管理方式問題﹔三是出租汽車新老業態是否應當實行數量調控問題﹔四是巡游車經營權管理改革問題﹔五是網約車車輛條件及准入方式問題﹔六是網約車駕駛員條件及准入方式問題﹔七是出租汽車價格機制及燃油補貼政策問題﹔八是規范網約車經營行為問題﹔九是駕駛員權益保障問題﹔十是加強打擊非法運營問題﹔十一是私人小客車合乘與規范發展問題﹔十二是網約車計價器、標識、現有存量過渡等其他問題。

據人民財經梳理意見內容發現,5929條具體修改意見和建議中,近7成涉及到專車改革,其中,專車平台是否應納入管理及管理方式、專車車輛、駕駛員等准入門檻如何更合適地設置最受社會關注。

網約車是否應當納入管理

有497條意見認為,網約車平台應納入管理。理由包括:網約車本質上就是出租汽車服務,互聯網只是為出租汽車客運業務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提供了新的手段﹔網約車不是拼車,是一種新型約租車模式,無關“共享經濟”,涉及全體使用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人的效率與公平,這是政府必須制定適當管制措施的依據與基本出發點﹔為平衡各方利益,促進互聯網+交通健康有序發展,必須納入政府監管﹔網約車發展過程中暴露了主體責任不清、不公平競爭、信息安全風險等問題,亟需監管。

也有 326條意見認為,網約車平台不應該納入管理。理由包括:網約車是市場自發形成,政府應尊重市場優勝劣汰規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市場的公平與法治﹔網約車經營服務是網絡信息服務,不是運輸服務,不能用監管出租汽車的思維對待這種新興產業﹔網約車體現了共享經濟的理念,是區別於傳統出租汽車的一種新業態。

此外,有148條建議認為,網約車應按照新業態納管,對網約車和巡游車實施分類管理。也有40條建議認為,網約車平台不應該按新業態管理。

網約車車輛性質是否登記為“出租客運”

有440條建議支持網約車車輛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理由是:我國對於營運和非營運車輛實行嚴格的區分管理,兩者在車輛的安全檢測、駕駛技能、報廢年限以及保險稅費等方面都不同﹔網約車和巡游車作為出租汽車的兩個類別,都是營運車輛,都應當登記為“出租客運”﹔應結合網約車特點修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適當延長報廢年限。

也有379條意見反對網約車車輛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理由是:私家車從事運營符合“共享經濟”,有利於提高資源使用率,有利於促進就業﹔相比於巡游車,網約車每日行駛裡程較少,強制登記為出租客運,8年報廢不合理,也造成資源浪費。

還有27條意見建議應創設新的一類“網絡預約車輛”性質,制定符合網約車特點的報廢標准。理由:應以互聯網思維定義一種新的車輛性質,界於“營運車輛”與“私家車”之間,或可單獨定性為“網絡預約車輛”,以一套新的報廢標准確定報廢年限。

關於網約車駕駛員條件及准入方式

有126條意見認為網約車駕駛員應滿足有關條件並取得從業資格証。理由包括:駕駛員滿足有關條件並取得從業資格,是保証道路運輸安全的重要手段﹔從業資格是政府對於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相關從業技能的基礎認証,如由平台企業自行把關,則缺乏公信力﹔駕駛員無序進入,乘客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鑒於網約車提供差異化服務,應當規定網約車駕駛員條件應高於傳統行業﹔細化相關規則,如“對於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的從業人員實行終生禁入等”。

有66條意見認為網約車駕駛員不需要取得從業資格証。理由包括:網約車服務模式下,乘客在乘車之前即可以在信息平台上得知車輛及駕駛員信息﹔駕駛技能並非高要求的專業技能,沒有必要設置准入門檻,而且網約車駕駛員大都為兼職,實行從業資格會擋住一大批人﹔網約車平台對駕駛員的審核已形成一定體系﹔網約車駕駛員服務評價結果由乘客決定,並能夠實現事后追溯,可以由政府監管平台,平台監管駕駛員。

關於不正當競爭及防止壟斷

有87條意見支持關於不正當競爭及防止壟斷的規定。理由包括:大量補貼和低價運營將嚴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如出現網約車經營者壟斷市場的局面,可能會為了攫取更大利益,侵害乘客及駕駛員權益﹔如形成壟斷,公共服務由壟斷經營者把持,無法保持公共服務的穩定性,一旦其退出市場,則出現服務空白。

有53條意見則表示反對。理由包括:網約車經營者的獎勵和優惠活動是市場行為,且消費者使用優惠券、抵用券降低了出行成本,對消費者有利,政府不應過多干預﹔提前10日將獎勵、促銷方案向社會公告的規定無上位法要求﹔關於不得取得市場支配地位的內容與上位法沖突,變相擴大了不正當競爭或壟斷的法律含義﹔隻要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不濫用市場競爭地位,政府就不應行政干預。

“熱情參與公共政策討論、積極貢獻各自智慧,這本身就是對出租汽車改革工作的最大支持。特別是質疑的聲音和反對的意見更為可貴,交通運輸部向社會各界特別是新聞媒體表示真誠感謝”,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從意見匯總情況看,有支持的聲音,有熱忱提出修改意見的聲音,也有質疑和反對的聲音。各方的立場不同、看問題的視角不同,表達的具體訴求不同,但共同點是,所有人都期待這次改革取得實效。

對於征集到的意見和建議,該負責人表示,將在全面梳理、分類匯總的基礎上深入分析研究,對其中的合理化成分一定會充分吸收,將其轉化為深入推進改革的動力、科學修訂並完善政策的有效參考。交通運輸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堅持乘客為本,兼顧各方利益,積極鼓勵創新,構建科學、合理、和諧的城市交通出行體系,取得改革的“最大公約數”,為社會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務,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大的獲得感。

 

(責編:喬雪峰、楊迪)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