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貸款連累花甲老父
僅律師費就被索賠近57萬
老鄭的兒子小鄭,1978年出生。以前,老鄭隻知道兒子在杭州開公司,去年9月,兒子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抓了,老鄭這才知道,兒子開公司是幌子,其實一直在做非法高利貸生意。
兒子被抓,兒媳馬上離婚,把孩子扔給了老鄭。60歲的老鄭,還得承擔撫養孫子的重擔。
而不幸的消息接踵而至,去年10月,老鄭突然收到江干區法院的傳票。原來小鄭在半年前向銀行貸了兩筆總計超過550萬元的款沒還,銀行訴至法院,要求提前收回本息和律師費。
其中律師費一項就讓老鄭傻眼了,銀行為討要這550萬元,總計預付了近57萬元的律師費。銀行要求老鄭對小鄭的債務(貸款)及銀行討債打官司所付的律師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提起老鄭,連法官都覺得辛酸。
法官說,立案后,他們馬上聯系上看守所裡的小鄭,但小鄭一無所有,沒錢請律師,隻好同意委托花甲之年的父親代為參加訴訟。
那天,約好老鄭一塊到看守所辦理官司手續。老鄭是開著一輛農用三輪車來的,瘦削的身板,斑白的頭發,黑糙的臉龐,鬆皺的褲子下,是一雙沾滿泥巴的舊皮鞋,活脫脫就是一個田頭勞作的老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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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華、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