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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員工信用卡套現一萬元 年輕老總貪進了班房

株洲晚報 趙菲菲

身為某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化名)可以算得上是年輕有為。當天,李文就用姜某的信用卡在一家服裝店的POS機上套取現金1萬元,然后把所得的現金花得精光。當天,李文就用姜某的信用卡在一家服裝店的POS機上套取現金1萬元,然后把所得的現金花得精光。
2013年05月07日09:05        手機看新聞

  身為某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化名)可以算得上是年輕有為。當天,李文就用姜某的信用卡在一家服裝店的POS機上套取現金1萬元,然后把所得的現金花得精光。   身為某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化名)可以算得上是年輕有為。可是,一時的貪念毀了他,讓他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審判。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昨日,記者從蘆淞法院了解到了具體詳情。

  事情發生在今年的1月6日。李文在辦公室裡一員工的辦公桌上發現了一封信,裡面裝有廣發銀行寄給已經離職的員工姜某的信用卡。

  “不如把這張信用卡開卡,然后自己用?”隨即,這種念頭在李文的腦海中滋生。想到就行動,李文先是核實了信用卡登記的手機號碼,然后用姜某遺留在公司內的身份証復印件,找辦假証的人偽造了姜某的身份証並補辦了手機卡。最后,李文採取電話激活信用卡的方法,冒用姜某的身份將信用卡激活。

  當天,李文就用姜某的信用卡在一家服裝店的POS機上套取現金1萬元,然后把所得的現金花得精光。

  姜某的手機隨后收到刷卡消費的提醒信息,他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便報了警。李文隨即被警方抓獲。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李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購物消費,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當庭判處李文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責編:曹華、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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