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准發4億次級債 吳江農商行被央行通報--財經--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理財頻道>>銀行頻道

未經批准發4億次級債 吳江農商行被央行通報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網站昨日(6月4日)通報,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吳江農商行)在未獲得人民銀行批准的情況下,於2008年11月18日私募發行4億元次級債券。央行於5月20日向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通報了上述消息,並稱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托管結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2013年06月05日08:22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綜合    手機看新聞

6月4日消息,央行今日通報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在2008年違規發行次級券的事件,但並未出具處理意見。

《商業銀行次級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以公募或者私募的方式發行次級債,均需要報請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需要在債券登記托管機構中央結算公司登記、托管。江蘇吳江農商行未執行上述規定。

據央行通報,江蘇吳江農商銀行擅自發行次級債,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托管結算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

但該項次級債券的發行事項曾經上報過銀監會,得到了銀監會的同意。銀監會的批復文件顯示,“同意你行以私募方式發行以固定利率方式計息、期限為10年的4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券,並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計入附屬資本。”

銀監會並在批復文件中提醒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發行和管理次級債券應嚴格遵守《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江蘇農商行卻並未遵照銀監會提醒,將相關債券發行事項上報央行。

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和風控機制存在缺陷,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違規之處至少有以下四點:

一、未經央行批准自行發行債券﹔

二、未經債券登記托管機構中央結算公司登記,在本行業務綜合系統中擅自開展債券登記業務,並印制實物債券憑証﹔

三、該次級債券未在債券托管機構托管,而由投資人自行保管。

四、發行過程中未組織承銷團,自行銷售。

金融市場人士無疑將江蘇吳江農商行的行為視為驚天之舉。業內人士更加不可理解的是,究竟是誰購買了這些次級債?這也反映出,相關債券發行法規僅對債券發行人具有約束,而缺乏對債券購買者的約束。

目前,尚不清楚這一違規事件是如何暴露的,是否與吳江農商行的上市計劃相關。証監會最新披露的信息顯示,江蘇吳江農商行申請在上交所上市,目前正在落實反饋意見中。

央行指出,吳江農商行出現上述違規行為,反映出其風險意識淡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存在缺陷。

央行在《通報》中,尚未對江蘇吳江農商銀行和相關購買機構作出具體的處理意見。

次級債務(Subordinated Debt)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於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后、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經中國銀行(2.95,-0.01,-0.34%)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次級債券可以計入附屬資本。

次級債務在大多數國家已成為銀行附屬資本的重要來源,對銀行提高流動性、降低融資成本、加強市場約束力等具有重要作用。

吳江農村商業銀行,全稱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和法人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制金融機構。2004年8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由原吳江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改制成立,是自銀監會成立后新體制框架?下全國第一家挂牌開業的農村商業銀?行。截至2012年12月底,全行共有員工1095名。全行資產總額(不含村鎮銀行)為560.53億元,本外幣存款余額456.67億元,本外幣信貸總量406.48億元。全年營業總收入為32億元,淨利潤8.59億元。(張為)

附件一:以下是央行通報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關於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規發行次級債券有關情況的通報

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

近期,我司發現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江農商行”)在2008年違規發行次級債券,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08年,吳江農商行在未獲得人民銀行批准的情況下,於11月18日私募發行4億元次級債券,發行過程中沒有組織承銷團,且未經批准在本行業務綜合系統中擅自開展債券登記業務,並印制實物債券憑証,由投資人自行保管。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托管結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吳江農商行出現上述違規行為,反映出其風險意識淡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存在缺陷。

請各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引以為戒,嚴格遵守銀行間市場相關法規,規范開展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

2013年5月20日

附件二:以下是銀監會關於吳江農商行發行次級債券的批復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復[2008]406號

中國銀監會關於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次級債券的批復

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

你行《關於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次級債券的請示》(吳農商行發〔2008〕80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行以私募方式發行以固定利率方式計息、期限為10年的4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券,並按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計入附屬資本。

二、你行發行和管理次級債券應嚴格遵守《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你行應於次級債券發行完畢后一個月內將有關發行情況向銀監會書面報告。

四、你行應嚴格控制風險資產規模,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多方式補充資本,保証資本充足率持續達標。

二○○八年十月九日

(責編:曹華、劉然)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