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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手里却被盗刷 储户银行责任均摊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合肥某银行赔偿原告余某17060元,并以1706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相应利息。因李女士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135900元,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该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评估费等合计32300元。
2013年03月12日10:06    来源:中安在线    手机看新闻

  消费提醒”

  办卡要认清经营者资质

  据江淮晨报报道,彭女士年前在合肥市临泉路的一家美容店办了一张价值500元的充值卡,“办卡之后就是店里的会员了,可享受会员价,原价基础上打5.5折。”正是冲着这不小的折扣,彭女士才办得如此爽快。可年后回来,彭女士却发现,美容店关门了!“我才去店里做了两次头发,卡里应该还有300多元。”可现在店没了,彭女士卡里的钱也相当于打了水漂。

  合肥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在办理各种类型的充值卡时一定要慎重,看清经营者的相关证件、资质,不能便宜而盲目听信促销者的口头宣传。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如果可能,双方最好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办理充值卡时,也要仔细阅读该卡的使用条例以及有效期限等内容,避免上当受骗。如果遭遇如彭女士一般的事情,可及时向当地的工商所反映。

  购物小票要妥善保存

  王先生在某超市购物满了100元,在柜台他发现只需提供购物小票,并另加1元钱,就可以换一袋蜜枣。“普通的一袋蜜枣怎么着也得好几块钱吧,而且小票自己留着也没啥用。”觉得挺值,王先生就添一块钱买了一袋蜜枣。可回家一打开,王先生发现蜜枣里不少都是坏的。找到超市理论,但超市方称需要证据证明蜜枣是从他们这边买的,他们才能负责。这下王先生傻眼了,“购物小票不在了,当时也没开什么凭据,该怎么证明?”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商家不能以任何促销的方式收取消费者的购物凭证或者购物小票,市民也不能盲目听从商家的安排,一旦购物小票被收回,所购商品出了质量问题,消费者无法提供购物来源,想要求赔偿会很困难。另外,即使是促销商品甚至是赠品,或者是以旧换新等活动,消费者也应该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或者发票,妥善保管,为自己以后的维权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责任编辑:曹华、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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