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系列流动性管理工具组合中,创新流动性管理工具组合与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放在同等位置上。如何引导商业银行审慎、规范推进理财业务创新,央行的观点与监管机构高度一致,比如坚持收益与风险相匹配、信息披露透明化等等。 警示6.7万亿资金池理财风险
2013年以来,社会融资规模的扩张也令市场颇为关注,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为6.1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2.27万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番央行专门以专栏的形式,披露了资金池理财产品的特征和潜在风险。
据央行统计,截至2012年末,存续银行理财产品3.1万只,资金余额6.7万亿元,同比增长64.4%。
这一数据与此前银监会的统计口径略有减少,银监会口径下,截至去年末,各银行共存续理财产品3.2万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7.10万亿元,较2011年末增长约55%。
“央行的理财数据报送是自愿性质的,银监的是监管报表,应以银监为准。”对于二者数据之差,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如是解释。
“目前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占全部表外理财产品只数的比例超过50%。”央行对资金池理财产品蕴含的风险作了披露,包括不单独核算投资收益、期限错配、资产和负债的双重表外化、信息不透明和权责不明确等五大方面。
“总的来看,银行资金池理财业务本应属于代客理财,也就是说,客户应获得扣除必要费用外的全部投资收益,并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但目前实际操作中如果资金池投资收益超过发行时的预期收益,则剩余收益将归银行。”央行认为,这使理财业务的代客性质减弱,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银行自营业务的属性。特别是如果连投资者自担风险也做不到,则可能与存款产品更为接近。
如何引导商业银行审慎、规范推进理财业务创新,央行的观点与监管机构高度一致,比如坚持收益与风险相匹配、信息披露透明化等等。
同时,央行也表示要加强表外理财产品风险管理:一方面,要从严掌握商业银行风险计量,根据业务真实属性和风险状况,及时、足额计提资本和风险准备。另一方面,建立和健全商业银行表内表外业务以及商业银行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合作的“防火墙”,避免表外业务风险的跨市场、交叉性传染。
作者:史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