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通報了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及處罰情況。日前,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檢查工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今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組織實施情況如何?
答:今年年初,我們按照保監會黨委“穩中求進、進中求好”的工作基調,堅決貫徹“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的指示精神,1月3日即下發《關於開展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和保險代理市場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中介業務檢查工作,持續嚴厲查處保險公司中介業務和保險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督促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建立真實、合法、透明的合作關系。
保監會加強協調、全力推動,歷時5個多月,開展了深入細致的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工作。全系統36個保監局均成立了由局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共計派出42個檢查組、投入人力285人次、1986個工作日、調閱保險公司保單7.7萬份、財務憑証11.8萬份,核對保費發票、稅務發票5.8萬份,與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溝通交流45次,走訪投保單位等各類機構141家,與當事人談話969次。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工作實現了常規化、制度化。
記者:檢查發現了保險公司中介業務存在哪些問題?答: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的核心問題就是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之間關系不真實、不合法、不透明。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業務和中介渠道弄虛作假、虛增成本、套取資金,具體做法包括通過虛挂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業務、虛挂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業務、虛增營銷員數量或虛挂營銷員業務、虛列中介業務費用等方式套取資金。今年的檢查結果表明,上述問題仍然存在,在個別公司表現的還很典型,部分保險機構存在屢查屢犯、屢禁不止情況,雖然違法違規問題的程度有所下降,但違法違規行為並未根除,詳細情況請查閱《關於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
記者:《通報》中披露了典型案件的查處情況,保監會有哪些考慮?
答:我們堅決貫徹落實保監會黨委“嚴監管”的指示精神,嚴查重處違法違規保險公司。通過對今年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性質比較嚴重的案例進行披露,一方面向市場傳遞保監會“嚴監管”的明確信號,發揮檢查的懲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另一方面,向廣大消費者表明保險監管者的信心和決心。希望各公司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對照問題,按照監管要求舉一反三,切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提高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完善中介業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中介業務行為。
記者:此次保監會在《通報》中提出了4項整改要求,提出這些要求的背景是什麼?答:通過四年的現場檢查和大量調查研究,我們發現,基層機構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與上級公司或總公司管控不力緊密相關,主要表現為公司制度設計不完善、信息系統管控薄弱、內部控制管理鬆散等。一些公司通過制度設計來規避法律和監管要求,業務、財務管理系統為基層機構中介業務違法違規留下空間和余地﹔一些公司默許、遷就、甚至縱容基層機構鋌而走險,本級或上級相關管理人員誘導、指使經辦人員進行中介業務違法違規操作等﹔一些公司管理粗放,以簡單費用包干制取代對基層機構業務財務真實性的審查和管控等。
針對以上情況,我們以要求總公司加強責任追究、開展自查整改、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合規教育等四個方面為切入點,以總公司為監管重點,督促各級保險機構管理層進一步提高合法經營意識,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加強中介業務管控,持續規范中介業務行為,指導公司從上到下,從理念到行動,全面落實監管要求,走依法合規可持續發展之路。
記者:今年是保監會開展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的第四年,請評價一下四年來中介業務檢查取得了哪些成效?答: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工作從2009年最初的“解剖麻雀”試點開始,提升層級、持續推進,今年的檢查工作實現了常規化、制度化。檢查工作認真貫徹保監會黨委“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的總體要求,集中查處保險公司利用中介業務和中介渠道弄虛作假、虛增成本、非法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問題,在促進市場秩序好轉、提高財務業務真實性、推動公司合規經營、提升中介監管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是初步遏制了中介業務嚴重違法違規態勢。四年來,保監會系統連續加大力度開展中介業務檢查工作,向市場有力傳遞了“嚴監管”信號,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問題逐步減輕,違法違規金額和比例大大下降。二是提高了全行業中介業務依法合規經營自覺性。保險公司各級管理機構採取多種方式開展整改、責任追究等工作。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以來,各保險公司組織開展中介業務合規培訓會議20354次,出台整改方案2177個,推出整改措施3492項,實施內部問責措施2158項,內部問責12962人。三是促進公司完善中介業務管控制度。中介業務檢查開展以來,許多保險公司針對所查處的問題,舉一反三,完善中介業務管控制度。據統計,2009年以來,各保險公司累計下發規范中介業務工作文件7295個,出台中介機構管理制度5941項、營銷員管理制度3763項、手續費管理制度2975項和薪酬績效考核制度3382項。四是推動提高保險中介監管的有效性和科學性。結合檢查發現的問題,監管部門積極研究推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自2009年以來,各保監局累計制定保險中介機構監管制度113項、保險公司營銷員管理制度76項、保險公司中介業務管理制度69項,以及規范佣金手續費管理制度27項。
記者: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取得了成效,今后保監會對這類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是否還會持續?答:盡管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成效,但中介業務檢查將持續下去,對於屢查屢犯的機構,將嚴查重處。我們將恪守監管者的職業精神,秉持監管者的職業道德,迎難而上、持之以恆、常抓不懈,維護好保險市場秩序,維護好消費者利益。
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之間關系不真實、不合法、不透明等違法違規問題,嚴重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了保險消費者利益、損害了保險業形象。保監會將堅持檢查力度不減弱、監管措施不落后,堅持檢查基層機構不放鬆、強化總公司管控責任不放鬆。
(來源:保監會網站)